危险物品从业单位 治安防范基础台帐
宣 传 资 料 登 记 表
单位(章)
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监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用于记录各级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涉危企业进行安全宣传、告知、发放资料、组织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等情况。
2、本表“宣传单位”填写进行宣传告知的公安机关具体部门。 3、本表“宣传人”填写公安机关部门具体人员,需本人签名。
4、本表“接收人”填写涉危单位负责人或保卫部门负责人,需本人签名。
5、本表“落实情况”填写涉危单位针对公安机关宣传、告知、教育的内容进行贯彻落实的情况。 6、本表以月为单位装订成册,由涉危单位治安保卫部门存档,至少保存二年。
宣 传 资 料 登 记 表
日 期 宣传单位 宣传人 宣传内容 接收人 落实情况
危险物品从业单位 治安防范基础台帐
治 安 防 范 自 查 表
单位(章)
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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