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传播学院本科修读指引
《传播学院关于严明学习纪律遏制作弊行为的规定》
加强学风建设,是高等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保证办学质量,体现教育公平,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举措。本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生导师组多次讨论一致认为,很有必要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诚信教育,以培养大学生自强不息、诚实守信的道德情操,形成严谨的学术风气。在学生中倡导以学为主,勤奋刻苦,自尊自爱。坚定支持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治教,严明学习纪律,严格考试管理、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分标准,坚决遏制学习和考试中各类作弊现象,促进学风的根本好转。为此,本院决定:
一、 本科生学生所作的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研究报告、课程论文、读书报告、假期见闻、实习报告、社会实践报告,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学年论文、课程论文、研究报告等正式提交的学业文本,均要无条件接受诚信检验。学院责成各系、教务室、研究生导师、课程主讲教师、阅卷教师、教务秘书、研究生秘书等采取有效方式对各类学业文本进行检索查证。凡上述文本中出现30%以上的抄袭内容,该文本以抄袭作弊论处,视同考试作弊。查证学生抄袭作弊,以书面证据为事实根据,并将证据反馈给作弊学生本人。
二、 学业文本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学院将按照以下类别严肃处理:
1、凡计入课程成绩的论文或作业出现抄袭作弊(包括互相抄袭作弊),作弊学生的该课程成绩记录为0分,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当学年度评一切奖学金的资格。
2、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研究报告、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中发现抄袭作弊,作弊学生当学年度毕业审查不通过,取消当年度学位申请资格,全院通报批评,责成其在次一学年度重新完成毕业文本,提交重审。
3、凡计入学分的本科读书报告、假期见闻、实习报告、社会实践报告、研究生学年论文等文本中发现抄袭作弊,全院通报批评,责成作弊学生重新提交文本,审查合格方能获得相应学分。上述文本,本科生累计三篇抄袭作弊,研究生学年论文抄袭作弊,取消作弊学生当学年度评一切奖学金的资格。
4、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如发生上述抄袭作弊错误,建议党团组织予以严肃批评或相应处分。
5、所有学生中如发生上述抄袭作弊行为,本科生即被取消评选优秀毕业生及推荐免试研究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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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研究生即被取消评选优秀研究生资格。
三、 学生如对于抄袭作弊的指证和处理持有异议,本科生可持证据向本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生可持证据向本院研究生导师组提出书面申诉。学生申诉必须提出证据以证明其抄袭事实不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导师组收到学生申诉后,将予以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反馈学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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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院关于本科课程学分认定的规定》
根据《深圳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我院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经我院教指委讨论决定,原则上停止过去所谓“学分替换”的作法。对于在我院就读的各类本科生,其课程学分均以通过本院规定的考试或考察为学分认定的条件。现就赴境外高校交流学生、修读双学位双专业学生、转专业学生、毕业班学生的课程学分认定情况,再作规定如下:
一、赴境外高校交流学生(交换生)
1、经学校主管部门组织或批准,赴境外高校交流的学生,在境外高校修读并通过考试的课程,凭该校正规课程成绩单,可统计为本校选修课学分。每门课最高只能统计为2学分。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自行出国出境,其在境外修读的课程,不予承认。
2、目前本院未同境内外高校签订“学分互认协议”。原与英国威尔士大学所签学分互认协议已经终止。因此,凡在境外交流的学生所修读的外校课程不能替换为本院各专业必修课程学分。
3、申请课程学分认定,要求学生填写《深圳大学本科交换生课程学分认定申请书》,还需附上境外所修读学校开具的成绩单(必须有境外高校主讲教师或负责人亲笔签名或学校公章),并附该课程教学计划、开课时数、学分规定等证明材料(境外高校修读指引、课程指南、网页资料等均可证明)。
4、交换生在出国(出境)前需了解本院教学管理规定。本院教务室需将本规定告知学生本人。
二、双专业/双学位/转专业学生
1、原则上此类学生在其修读第一专业(第一学位)的学院修读的课程,已经作为其获得第一专业(第一学位)的有效学分,因此不能作为替换本院课程学分的理由,同门课程仅能计为一次有效学分。
2、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修读的课程均可计算为该生选修学分,不得转为本院各专业必修学分。 3、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修读的课程中有与我院必修课程名称及教学内容基本一致者,该生可以此为由申请免听本院课程,但需参加该课程考试方可获得必修学分。
三、毕业班学生
1、如确因学院教学计划变化,学生按照培养方案必须重修的必修课程不再开设或没有按时开设,学生可提出必修课程学分替换申请。学分替换申请,须陈述学分替换理由,课程内容及考试方式,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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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系主任和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批准,报学校教务部审核同意。原则上此类课程学分替换计划,不能因人而异,必须按照课程学分替换统一原则,由学院教指委审定。
2、如因学生个人原因不能按常规学制毕业,应由学生个人负责,不得提出替换课程及学分要求。其所缺课程学分以延长修读年限补修课程方式处理。
传播学院教学文件请查阅 http://cmc.szu.edu.cn/ 规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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