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5年度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责 任 书
**县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
**县2015年度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进一步落实全县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贵州省安全检查制度》、《贵州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突出预防、突出加强监督、突出责任落实,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基础工作、加强协作联动,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建设本质安全。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单位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贯彻执行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
3.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4.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5.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调整、充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具有与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的专(兼)职管理人员;
(三)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单位与下属部门、工程建设承包单位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岗、到位、到人。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会议作出的决定要认真落实;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加强重点地区、特殊时段的安全管理;
(五)建立安全生产汇报制度,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总结,做到安全生产管理档案齐全。
三、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一)职工安全
1. 做好干部、职工“防盗、防抢、防火、防电”思想教育工作和培训工作:一是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开展安全用电的检查,严禁私拉乱接;二是做好上岗职工培训工作,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及管理能力;
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带病运行;加强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强化驾驶人员的教育,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4. 定期组织人员对工作、生活区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和保养。未经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许可不得在工作区域使用明火、电炉、电取暖器,不私自使用易燃易爆品和有火灾隐患的物品。积极配合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不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在安全通道堆放杂物,不得堵塞安全出口。
5. 遵守上级部门森林防火规定,禁火期内不得在野外使用明火。发生火灾,立即报警和处理,积极配合做好初期火灾事故的扑救工作和引导安全疏散,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和单位财产安全。
6.下属供水企业必须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确保供水水质各项指标达到饮用安全标准。
7.农村水电站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全覆盖工作,对本辖区尚未落实“双主体”责任的农村水电站,应查清原因,明确责任,尽快落实责任。各辖区要开展水电站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要高度重视,提出整改措施,跟踪整改情况,督促并指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应急措施
1.建立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制定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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