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1
重点工作任务
全面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配套合理的医保支付政策。
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人员总量由事业编制和员额构成,员额实行备案管理。
按照中央组织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在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每年组织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等挂钩。
每年组织公立医院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院长的任免、奖惩等挂钩。
支持医院科技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对科技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作出成绩的医疗卫生人员按规定予以奖励。
牵头部门 市财政局
时间进度 持续推进
2 3 4
市发展改革委 市委编办 市委组织部
持续推进 2018年底前完成 持续推进
2018年启动实施试点,持续推进薪酬制度改革。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5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 7 8
市卫生计生委 市委组织部
市卫生计生委
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1-
9
深化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
依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和医疗行为的全面监管、精准监管、科学监管、公平监管,定期通报监管情况,并落实责任追究。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将医保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加强医保智能监控技术应用,加大对骗保欺诈等医保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加强和完善价格主管部门对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的定期监督检查。
强化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 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院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的监管,加强对营利性社会办医院盈利率的管控。 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积极开展或参与医疗质量、安全和服务、评价标准咨询、技术支持、考核评价等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 市委编办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计生委
持续推进
10 持续推进
1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持续推进
12 13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卫生计生委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14 15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2018年,市级医院和各县(市、区)1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到2020年,所有公立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
持续推进
16 制定落实医院章程。 市卫生计生委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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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
院长负责制。健全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
市委组织部
18
建立院务公开制度,向职工公开“三重一大”落实情况、医院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民主评议干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福利、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以及推优评先、职称评聘等内容。
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依法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公立医院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健全医务人员荣誉表扬制度。
公立医院的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等,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强化问责。
2018年,三级医院必须完成三级安全等保并通过测评备案。 加强和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合理设置医院党建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加强社会办医院党组织建设。
市卫生计生委 持续推进
19 20 21 22 23 24 25
市卫生计生委 市财政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卫生计生委 市委组织部 市卫生计生委 市委组织部 市卫生计生委
持续推进 2020年前完成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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