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
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保证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推免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旨在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
第四条 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科研处、团委、体育工作部、纪检办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
员,领导协调全校推免生工作。具体工作由学生处和研究生院负责实施。
第六条 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有关负责人、系室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得少于七人,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免工作。
第三章 推荐条件
第七条 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和独立学院的学生);
(二)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且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研究兴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没有因违纪、违法受校级及以上处分和行政、司法处罚;
(六)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否则,推免生资格自动取消。
(七)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四级考试良好及以上,法语专
业学生专业法语四级考试合格及以上,艺术类专业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其他专业英语六级成绩425分以上或英语四级成绩510分以上。
第八条 推免生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必要条件之一:
(一)学生素质评价基本项总排名(三年)列专业前30%(其中章乃器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基本项总排名列年级前50%)。
(二)特别优秀的体育特长学生(获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特别优秀的文艺特长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国家认定的全国性比赛个人项目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参加集体项目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主力队员)、大学期间服兵役获得二等功及以上的学生,其学生素质评价基本项总排名(三年)列专业前40%(其中章乃器学院学生素质评价基本项总排名列年级前60%)。
(三)取得下列成果之一,须经两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1.在各类科技、学术、专业竞赛中获国家级(具体参照教务处有关规定认定)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奖排名前三者;
2.获省挑战杯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奖排名前二者; 3.取得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五位者,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排名前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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