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新员工试用期与转正
第三十四条 社会招聘类员工
对于社会招聘的有工作经验的员工,到公司应聘有明确岗位的,按其岗位所在职级的第一档的90%发放试用期工资。 第三十五条 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工资按以下标准发放:
毕业生 类 别 工资标准 博士 3000 硕士 1800 大学本科 1500 大专 1200 高职/中专/中技 800 从公司吸引、培养人才的角度出发,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工资标准保留1年(含试用期)。即如果因到基层岗位培养、锻炼等原因,转正时所评定档级对应的工资低于试用期工资,仍按试用期工资标准为其补足差额,但最多保留1年。在此期间,因个人努力,工资晋升达到或超出试用期标准的,按新工资标准执行;如1年到期其档级对应工资仍未达到试用期工资标准,则按定档结果发放工资。 第三十六条 学生实习
学生实习的(尚未正式毕业报到、未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期工资按如下标准发放:
学生类别 实习工资标准 硕士 1200 大学本科 900 大专/高职/中专/中技 700~800
第三十七条 试用期考核工资
新员工试用期内不考核。(内部调岗的试用期仍按集团公司原办法考核。) 第三十八条 试用期转正的薪酬调整
试用期结束时,根据新员工试用期表现确定工资档级。由各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提出定档意见(限于1~5档),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三十九条 试用期补贴与福利
新员工试用期间,不享受公司津补贴和福利,转正之后按规定额度享受。
第十一章 薪酬组织管理
第四十条 薪酬管理权限
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各分、子公司在本制度框架下,根据集团对分公司薪酬的指导意见细化各自的薪酬管理办法,提交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集团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分管人力资源的集团领导、集团人力资源部在薪酬管理各项具体事务中的权限详见《薪酬管理核决权限表》。 第四十一条 工资总额管理
集团公司对各分子公司采取工资总额管理。各分公司在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在不违反集团薪酬制度的前提下,经营班子有权自主使用、自由分配。 (一) 工资总额内容
除特殊贡献奖、人才培养基金、特殊人才基金、奖励福利由集团统一由“总裁基金”支付外,为员工支付的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福利都属于工资总额的范围。
(二) 确定工资总额的依据
根据企业上年度薪酬总体水平、本年度经营目标以及人工成本所占比例,结合行业增长水平确定工资总额。工资总额经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下发执行。
(三) 分、子公司工资总额控制
工资总额标准随分、子公司年度承包方案一起下发,人力资源部每月检查分公司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对分公司进行考核。对工资总额执行情况的具体考核办法,每年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经集团薪酬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特殊情况必须突破原定工资总额的,必须经集团薪酬委员会审批同意。 分、子公司应每年从工资总额的新增部分中提取不少于百分之十,作为企业工资储备金,主要用于以丰补歉。
薪酬管理核决权限表
薪酬管理具体事项 集团薪酬制度(包括岗位职级表的调薪酬制度 整与工资等级表的调整) 分公司薪酬制度 薪酬总额 集团薪酬预算 分公司薪酬预算 集团高管 分公司经营班子 人员定薪(含试用/职级六级(含)以上的员工 转正)、调薪 (包括集团公司和分公司) 职级六级以下的集团公司员工 分公司员工 特殊贡献奖申请、分配 总裁基金使用 人才培养专项基金的申请、使用 特殊人才专项基金的申请、使用 工资计算、发放 津贴 年终奖 福利 集团公司月工资表 分公司月工资表 专项津贴的申请、分配 年终奖方案 福利政策、方案 福利实施 人力资源部 提案 审核、备案 提案 审核、备案 提案 提案 相关部门 各部门提出建议 财务部审核 财务部审核 企管部审核 分管 副总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批准 审核 审核 审核 批准 批准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薪酬委员会 审议 审议 审议 审议 审议 审议 审议 审议 总裁 批准 批准 批准 批准 批准 批准 批准 批准 批准 批准 批准 批准 董事会 纳入集团预算管理 备注 审议、批准 审议、批准 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薪酬制度开展方案起草或审核 提案/汇总/初审 各部门申报 提案/汇总/初审 各部门申报 备案 汇总、提案 提案 提案 编制 各部门申报; 合理化建议奖由工会管理 各部门申报 各部门申报 财务部复核 审批预算外必须做出年度整体预算,超预使用 算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总额审核、备案 财务部复核 审核、提案 提案 提案 提案 各部门申报 工会、集团办审核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方案的拟定和修改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四十三条 本方案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 件
附件1 员工岗位技能工资档级调整办法 第一条 原则
根据月度考核结果,进行晋级分统计,按年度晋级分确定档级调整。 第二条
档级上调
部门考核不合格,则该部门所有员工无晋级分。
部门考核合格,则部门内考核分排名前10%的员工(不足一个补足一个,其他按四舍五入取整),即可获得3分晋级分;部门主管无晋级分。 部门考核优秀(部门考核分排序前20%),其部门主管和部门内考核分排名前20%的员工,即可获得3分晋级分。
员工个人当年晋级分超过20分,可晋升一档技能工资;超过30分,可晋升两档技能工资。 晋级分当年有效,跨年清零。
档级下调
第三条
员工个人考核不合格,得-3分晋级分。
部门考核不合格,其部门主管和部门内考核分排名后10%的员工(不足一个补足一个,其他按四舍五入取整),得-3分晋级分。
员工个人当年晋级分超过-10分,降低一档技能工资;超过-20分降低二档技能工资;超过-30分降低三档技能工资;如果已连降两次后技能工资已处于初档,且考核结果要求降档,一律按待岗处理。
员工晋级分达到降级标准的次月起降低技能工资档次,且不可用正的晋级分冲抵负的晋级分。
第四条 职级变动
员工技能工资已经处于岗位最高档次,且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升档的,若岗位具有升级通道且也满足任职条件,可晋升岗级;岗位无通道或本人不具备有通道岗位升级条件的一律不晋升。
本人的技能工资已经处于岗位最低档次的,且年度考核被确定为降档的,应作试岗处理。一般试岗期为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定原岗级初档;不合格的,按经培训仍不合格的处理办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 特别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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