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确保《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等政策、法规贯彻落实,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多种形式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服务。 2、乙方外出前为其进行一次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免费落实一项避孕措施,并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3、为乙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为符合政策的流出已婚育龄夫妇依法审批发放生育证。
5、对流出人口中的独生子女父母按规定进行奖励,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6、承认乙方每三个月寄回的符合规定要求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接到《报告单》后不得要求乙方再回原籍参加生殖健康检查。
二、乙方权力、责任和义务: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2、外出务工、经商一个月以上者,外出前到甲方进行一次生殖健康检查,落实一项避孕节育措施,办理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务工、经商地址和联系方式。
3、每三个月向甲方(户籍所在乡镇)寄回一次符合要求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3、乙方不再外出务工、经商的,应在返回户籍地之日起三天内到甲方销档。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2、乙方违约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给予处罚。 甲方:迎丰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