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设计咨询合同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勘测设计采用的标准/规范采用中国标准/规范。 4. 工作范围和内容:
详见附3《设计任务书》。 5. 质量目标和性能保证
详见“附3:设计任务书” 6. 设计要求、审查及确认
详见“附3:设计任务书” 7. 设计工期和文件的交付 7.1设计工期:
甲、乙双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安排设计工期,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在设备资料和基础资料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设计进度必须满足甲方的总体网络计划。勘测设计具体工期,详见附4《设计文件交付计划》和附件5《设备采购批次及规范书交付计划》。
甲方有权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与乙方协调后调整设计工期,乙方应该接受,但不得因施工图的设计问题而影响工程进度。 7.2 设计进度要求
详见附3《设计任务书》 7.3 设计文件交付
7.3.1 乙方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的份数:
a) 可行性研究报告:各6份; b) 项目申请报告:20份;
c) 初步设计报告:正式版:18份,图纸:10份,审查用简本:10份; d) 初步设计概算:5份;
e) 施工图文件:15份;(不含送审图纸:4份) f) 竣工图文件:8份;
g) 所有设备招标的技术规范书:各2份。 h) 施工图和现场设计变更工程量统计:3份
7.3.2超过本合同规定增加的份数另收工本费,按每公斤¥250.00(含邮费)结算。 7.3.3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图纸(.dwg)格式,相应的报告文件(word)格式,相关的图纸、报告文件、计算书(供报审、报批等手续)、设计模型(供报审、报批等手续)刻成光盘交给甲方。
7.3.4所有设计文件都应在甲方所在地交接验收,并在甲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后,该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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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可被视为移交(具体项目交接地点和签收人员在设计开工通知书中明确)。
7.3.5乙方设计文件的交付,以正式纸质文件的交付为标志。最终交付的设计成品文件的电子版本应与纸质文件保持一致。
详见附件4《设计文件交付计划》和附件5《设备采购批次及规范书交付计划》。 8. 工地服务
详见附件2《乙方工代服务》。 9. 合同价格与支付
9.1合同价格:固定含税总价,除按本合同第12条规定进行调整和按合同扣除乙方违约金外,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合同结算款=合同价格+考核奖励-考核核减-违约金
本工程合同价款包括厂区内完整的工艺系统及配套工程(含厂界外接道路)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和报批稿)、设备采购技术规范书、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工地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以及乙方参加设计联络会、现场服务发生的差旅费、生活费、人员与财产的安全措施费用等乙方履行合同全部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3《设计任务书》。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金额,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项目合同价格为贰佰捌拾贰万伍仟元(2,825,000)人民币。 备注:1.项目合同价组成见附件6。
2.项目具体内容在设计通知书中明确。 9.2合同价款支付办法
9.2.1合同价款支付:乙方每笔按甲方审定金额的进度款均应提供正规等额税务发票;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正式发票后的1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5%作为预付款。
(2)可研报告(或申请报告)评审通过,完成修改稿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5%。
(3)初步设计(最终版)文件按时交付后15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格的15%。 (4)施工图进度款总额为合同价格的60%,根据施工图完成情况支付进度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申请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具体明细见下表:
序号 1 2 主要节点名称 完成土建施工图后15日内(除预埋件和零米基础图) 完成工艺施工图后15日内 支付比例 20% 20% 备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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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完成电气一次施工图后15日内 完成全部施工图后15日内 10% 10% (5)全厂168通过后15日内甲方支付5%的合同款。
(6)竣工图(最终版)文件按时交付后15日内,甲方支付到95%的合同结算款。 (7)质保金:12个月的质保期运行完毕无设计质量问题后15日内,甲方支付5%的合同结算款。 9.3设计的考核
9.3.1 设计进度:土建施工图满足双方确认的进度,甲方支付乙方5万元进度奖励;工艺施工图满足双方确认的进度,甲方支付乙方5万元进度奖励。若施工设计图纸不能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则扣减相应的考核金额。
9.3.2 设计质量和成本控制:由双方确认的设计创新,产生建设成本节省,最大奖励额为30万;如果设计造成建设成本增加,则扣减相应的考核金额,此部分费用在本项目通过168后考核支付。
9.3.3 设计服务:及时解决现场出现的问题,未发现由于设计服务造成工程建设损失,能够吸收业主合理化建议(此建议不违反规程规范),此部分费用在本项目通过168后考核支付。 9.4付款方式:电汇。 10. 双方责任 10.1甲方责任
10.1.1 向乙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 10.1.2 按合同规定支付设计费;
10.1.3 负责协调设计过程中与有关单位的配合工作;
10.1.4 甲方对乙方为本工程服务的现场人员的工作、生活、交通和通讯提供便利。 10.1.5 甲方负责除10.2.3条三方协议明确由乙方负责之外的设备资料的摧交。
10.1.6 甲方聘请的设计监理的任何建议、检查、确认、同意、批准或类似行为,不应变更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10.2乙方责任
10.2.1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及甲方要求,在保证垃圾焚烧厂安全可靠和性能指标的前提下,进行设计工作,控制工程造价。
10.2.2 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委托范围内的设计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10.2.3 乙方负有及时提供书面需求和及时评审的责任,积极向厂家催交与设计工期有关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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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并及时反映设备资料提交状态;乙方对设备资料深度、完整性负有评审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资料评审确认;由于设备资料非颠覆性变更,乙方有义务进行相应的设计修改,并应尽量减少由此引起的工期后延。甲乙双方及设备厂家就影响设计工期的、重要的设备资料提交的事项签订三方协议;同时,甲方应在设备采购合同中,严格的要求设备厂家按时、完整地把资料同时提供给甲方和乙方。
10.2.4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设计的组织和具体实施,保证设计质量和进度,接受甲方对设计文件的审核,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及时补充或修改;甲方的审核不能免除乙方的设计责任;由于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
10.2.5未经甲方的许可,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任何部分进行分包。
10.2.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10.2.7乙方应保证对依据本合同所提供的设计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如有第三方向甲方就此主张权利,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尽快自担费用对此进行处理;如对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10.2.8为本工程服务的甲方人员到乙方工作场所联系工作时,乙方应提供工作便利。 10.2.9乙方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及时参加现场的施工检验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的验收工作。 10.2.10应定期向甲方递交设计进度执行情况及质量检查情况的周报及月报。周报应反映出供货商资料提交进度的情况。
10.2.11乙方对重大方案的评审,必须有甲方人员参加,该评审纪录、专题会议记录均应留存三份给甲方归档。 11. 违约 11.1甲方违约
11.1.1在规定的应当付款的时间期满后,如果甲方拖欠按本合同的规定到期应支付乙方的款额,且在乙方办好一切手续后45天内仍未作出付款,该欠款将按所欠时间按银行同期同档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11.1.2 甲方提交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日以内,乙方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日以上时,双方可重新商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11.1.3 非乙方原因甲方变更设计规模、条件,或提交资料错误,或对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至造成乙方返工或增加工作量时,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或增加工作量的补偿。 11.2 乙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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