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度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
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教高办[2017]1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7.04.13 【实施日期】2017.04.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度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
才试点项目的通知 (鄂教高办〔2017〕1号)
各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 》(鄂教高办函〔2017〕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开展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的本科高校及年度招生计划的通知 》(鄂教高办函〔2017〕3号),经高职院校向试点本科高校自主申报,有关试点本科高校依照相关条件,自主评审、遴选、联合申报,我厅审核,确定湖北工业大学等14所普通本科高校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等21所高职院校联合开展 1 / 3
2017年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现将试点项目名单
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试点院校要按照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规范管理,积极探索创新,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专本联合培养的双方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协商,不断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我厅将委托“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协作组”组织专家,适时对试点项目进行教学工作检查评估,对检查评估不符合要求和试点专业报到率低于70%的试点项目,我厅将停止相关高职院校试点资格。2017年试点项目录取分数线为本科线下10分,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提前批。招生计划纳入有关试点本科高校、合作试点高职院校办学总规模,计入合作试点高职院校年度招生计划。
附件:2017年度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项目名单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
附件
2017年度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 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项目名单
序牵头试点本科前段(高职)合作试点高职院校 号 高校 专业 1 2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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