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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案例1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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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男,赵玲,女,1999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8月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李卫当时21周岁,赵玲20周岁。婚后时间不长,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进而矛盾激化。2004年6月,李卫以结婚时自己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法院宣告其婚姻关系无效。

李志刚与吴淑华于2001年1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老年人再婚,婚后二人居住在李志刚2000年12月购买的商品房内。2001年10月李志刚的儿子因病去世,留有遗嘱,指定将N市“丁香园”内住房一套留给父亲。该房价值人民币20万元。婚后李志刚劝吴淑华辞去工作安度晚年,吴淑华考虑到自己身体不太好,遂辞去工作。李志刚每日早出晚归,忙于做生意,吴淑华认为李志刚对自己漠不关心,加之其定居国外的女儿请她前去同住,遂于2003年9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她诉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稳定,现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她认为其与李志刚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和“丁香园”的住房的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她还提出要求李志刚给予2万元的经济帮助,因为是李志刚劝其辞去工作,致使其没有生活来源。李志刚同意离婚,但不愿给予经济帮助。在离婚诉讼期间,吴淑华的父亲去世,留有价值10万元的古画一幅,未留下遗嘱,吴淑华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

黄明与叶莉于1980年结婚,结婚前叶的父母送给叶一盒价值万元的首饰作为嫁妆。婚后黄、叶生育两个子女。1990年,叶不幸遇车祸身亡。2001年,黄明认识了焦娟,两人彼此都有好感,经人撮合,两人于2002年结婚。婚后,两人感情很好。考虑到焦娟没有子女,黄便与焦商量,把首饰归焦个人所有,其余财产作为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两人签订了协议并到市公证处公证。后来,黄明的长子黄磊知道了父亲和继母的协议后,非常生气,觉得父亲把母亲的东西送人,太不应该,便动员其妹黄芳一起到法院起诉,要求焦娟将首饰交出来。法院受理了此案。

王某诉与李某离婚一案中,牵涉到一笔3万元的借款问题双方纠缠不清。原来,王某出交通事故自已负主责并且受伤,在赔款后无钱治伤而以个人名义向朋友谢某借款3万元。现双方因感情问题,王某起诉与李某离婚,庭审中双方对此笔贷款应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各执已见,王某主张此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因自已出事故所借,应属夫妻共同债务;而李某则主张此是王某以个人名义之借款,所借款项并非家庭生活和夫妻共同所用,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属王某个人债务。

刘先生婚前一次性付款买了一套房子。2004年1月和赵女士结婚,当年9月取得房产证。现在两人因感情不合决定离婚。问:该房产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张先生和王女士婚后第二年购买了一套房屋。当时的房产证上载明张先生的房产份额为70%,王女士的份额为30%。现二人离婚,王女士认为该份额是双方办证时随手写的,故要求对半分割该房产,张先生认为是自己买房时掏钱多才约定了自己的份额多。故要求按照载明的房产份额分割。

姜先生的父母均已年过七旬,姜先生与妻子陈女士商量以后,寄给老人十万元钱,让老人在老家的县城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登记在姜父名下,4年后,姜先生夫妻离婚。 问:该房产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为何?

1999年3月,26岁的胡先生和24岁的江女士举办了婚礼。之后二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1年8月,二人用共同生活期间积攒的16万元购买一套二手房,购房人和房产证上写的都是江女士的名字。2003年3月,江女士怀孕为办理准生证,二人领取了结婚证。2005年6月。二人因感情不和分居,后离婚。

林雅菊、林雅芝系同胞姐妹。2001年,妹妹林雅芝(16岁)与某银行司机董焦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2002年春节,林雅芝怀孕。时值董焦单位分房,按照条件,董焦如果领到结婚证,可分到住房一套。为此,林父让22岁的姐姐林雅菊代替妹妹和董焦登记。领回结婚证后,董焦用涂字灵将结婚证上的“菊“改为”芝”,并和林雅芝举行婚礼,一起生活。2003年,林雅菊从单位骗得婚姻状况证明,并和男友陈辉登记结婚。

富不贵只能是土豪,你可以一夜暴富,但是贵气却需要三代以上的培养。孔子说“富而不骄,莫若富而好礼。” 如今我们不缺

土豪,但是我们缺少贵族。 高贵是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豪气与悲悯之怀,高贵是位卑未敢忘忧国的壮志与担当之志 高贵是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责任之心。 精神的财富和高贵的内心最能养成性格的高贵,以贵为美,在不知不觉中营造出和气的氛围;以贵为高,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我们的素质。以贵为尊,在创造了大量物质财富的同时,精神也提升一个境界。 一个心灵高贵的人举手投足间都会透露出优雅的品质,一个道德高贵的社会大街小巷都会留露出和谐的温馨,一个气节高贵的民族一定是让人尊崇膜拜的民族。别让富而不贵成为永久的痛。 分享一段网上流传着改变内心的风水的方法,让我们的内心高贵起来: 喜欢付出,福报就越来越多;喜欢感恩,顺利就越来越多;喜欢助人,贵人就越来越多;喜欢知足,快乐就越来越多;喜欢逃避,失败就越来越多;喜欢分享,朋友就越来越多。 喜欢生气,疾病就越来越多;喜欢施财,富贵就越来越多;喜欢享福,痛苦就越来越多;喜欢学习,智慧就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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