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
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经公证才能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法定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当事人必须公证的事项,未经公证,其行为、事实或者文书不能作法律关系确立、变更或解除的成立要件。
我国的法定公证项目:域外授权委托书和房管部门代管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公证的事项,未经公证,其法律关系不能确立、变更或解除。 (3)按照国际惯例,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往境外使用的某些文书。
考点四、公证程序 1、公证的申请。
(1)公证程序经由当事人的申请而启动。 (2)公证代理。
①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委托他人代理,但申请办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申办的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理。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法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表。其他组织申办公证,应当由其负责人代表。
③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申办涉及继承、财产权益处分、人身关系变更等重要公证事项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其居住地的公证人(机构)公证,或者经司法部指定的机构、人员证明;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申办涉及继承、财产权益处分、人身关系变更等重要公证事项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其居住地的公证人(机构)、我驻外使(领)馆公证。 2、公证的受理。
公证处受理申请的条件为: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3、公证的审查。 4、出具公证书。
(1)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2)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的条件。
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公证书的生效。
(1)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2)需要审批的公证事项,审批人的批准日期为公证书的出具日期;不需要审批的公证事项,承办公证员的签发日期为公证书的出具日期。
(3)现场监督类公证需要现场宣读公证证词的,宣读日期为公证书的出具日期。 6、不予办理公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4)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5)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6)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7)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8)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9)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例题·不定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王某痛恨当今社会风气,见村民哄抢翻车散落一地的西瓜,请求公证处对此进行公证,公证处应当予以公证 B.李某,今年8岁,请求公证处公证其暑假作业为自己亲手所写,公证处予以公证
C.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
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D.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但是公证处本着公证便民的思想,仍然对该事项进行了公证 [答疑编号01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选项B说法错误)
(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选项A说法错误)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4)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选项D说法错误) (5)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6)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7)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8)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9)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7、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
(1)现场监督公证,应当由2人共同办理,现场宣读公证证词,并在宣读后7日内将公证书发送当事人。该公证书自宣读公证证词之日起生效。
(2)遗嘱公证应当由2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全程亲自办理。特殊情况下只能由1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请1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3)公证机构派员外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由2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亲自外出办理。
(4)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出具执行证书。执行证书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限内出具。 (5)公证调解的特别规定。
经公证的事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进行调解。经调解后当事人达成新的协议并申请公证的,公证机构可以办理公证;调解不成的,公证机构应当告知当事人就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考点五、公证的救济
1、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2、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例题·不定项】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公证机构办理招标投标、拍卖、开奖等现场监督类公证,应当由二人共同办理,该公证书自公证机构出具之日起生效
B.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出具执行证书
C.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承办公证员发现当事人是采用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取得证据的,应当不予办理公证 D.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疑编号01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D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现场监督公证,应当由2人共同办理,现场宣读公证证词,并 在宣读后7日内将公证书发送当事人。该公证书自宣读公证证词之日起生效。
选项D说法错误。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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