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区、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必须分开设置;严禁在尚未竣工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
2.砖混结构的临时设施地面应硬化,内、外墙面必须抹灰刷白,门、窗统一刷色。
3.现场办公室净高不低于2.6米,室内地面硬化后宜铺瓷砖。 4.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证室内通风良好,宿舍内应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小于0. 9m,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5.食堂应分设加工间和储存间,加工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小于1.5米;加工间内还应设置橱柜,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食堂应有通风、排气和排水措施;储存间应配备必要的冷藏设施。
6.食堂纱门、纱窗、纱罩配备齐全;食堂门、储存间门、下水道口、排气窗口要设挡鼠网。食堂外设密闭式泔水桶,并应及时清运。
7.生活区内应为作业人员提供晾晒衣物的场地,房屋外应道路平整,设置排水设施,晚间应有照明。
8.施工现场厕所应采用水冲式,蹲位采用隔板分隔;厕所应铺贴瓷砖;新建临时厕所化粪池应作抗渗处理。
9.施工现场宜设置淋浴间并保障热水供应,墙面、地面铺贴瓷砖,有排水、通风设施,设置存衣柜或者换衣架。
10.宜设置饮水处,饮用水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11.应设置医疗保健室(点),备有常用药品、急救器材及相应专(兼)职医务人员。宜设置员工活动室并配备必要的文体活动设施、用品;
七、临时设施的使用管理
1.应制定宿舍管理责任制,明确卫生管理负责人。 2.冬季应有保暖措施、防煤气中毒措施,宿舍内应具备有效的防止使用大功率电器措施。
3.厕所由专人负责管理,随时清扫,保持清洁卫生,经常喷洒防坟蝇药水,防止蚊蝇孳生;生活区内应设置相应数量的垃圾池或垃圾桶(箱);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
4.食堂餐具要整齐,生熟食品、用具要分开;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并持健康证上岗,应统一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个人卫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八、其他规定
1.临时设施的设置,可利用施工现场原有的固定建筑(不拆迁或待拆迁的),其结构必须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并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2.场地狭窄的施工现场,可采取就近租房的方式集中安排员工住宿,应作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
3.新建临时设施提倡彩装配式结构(活动板房);对具备条件的施工企业,提倡兴建外来员工集中居住区。
4.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主题词:城乡建设管理意见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1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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