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申请系统——操作手册 则需要先打印该申请记录的确认单,方可在提交页面进行申请信息的提交,打印确认单的操作见“5.1.2打印确认单”。
3.2.2. 打印回执单
点击“申请受理”菜单中的“打印回执单”菜单项,进入回执单打印页面,如下图所示:
回执单打印页面
点击需要打印回执单的申请记录右侧的“打印回执单”按钮,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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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申请系统——操作手册
在弹出的回执单预览页面中单击“打印本页面”按钮,即完成打印,如下图所示:
回执单打印预览页面
3.3. 查看申请人申请信息
在打印确认单,打印回执单,数据提交等页面的条件下,点击申请记录右侧对应的“查看”按钮,如下图所示:
弹出申请人申请信息查看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 2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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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申请信息查看页面
可以点击页面顶部的页签,查看该申请人的各类申请信息。
4. 不予受理操作
4.1. 初审不予受理
点击“不予受理”菜单中的“不予受理”菜单项,进入初审不予受理页面,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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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不予受理页面
输入申请人姓名、证件号及不受理理由后,点击“保存”按钮完成本操作。 提示:页面中,加“*”号的项目为必填项目。必填项目为必须要填写的信息,如果没有填写,申请信息将无法保存,同时系统会给出提示。
4.2. 中途不予受理
进入申请受理记录列表页面(具体操作请参见4.2节“查看申请受理记录”),点击需要进入不予受理操作的申请记录右边的“不受理”按钮,如下图所示:
系统将弹出确认对话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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