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设备采购、保管及检验制度
1、公司及项目部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进场合格证及使用说明,否则不准使用。
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使用。
3、大项材料、设备应按计划进行采购。
4、采购的各种材料进场后要分批保管,并做好标识。 5、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分离保管,不得与其它物品存放在一起。
6、采观的材料进场后要按国家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7、公司的设备在施工现场要进行月检、委检及年终检验,对不合格的分别进行小修、中修、大修。
8、使用的设备要按机械设备维修与保养制度进行维修与保护。
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1、单位工程设立10人组成的保卫领导小组,由单位工程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其它成员共8人。
2、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3人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问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
3、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4、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委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5、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专库、专管,非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批准,任何人都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的型事责任。
6、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单位的工程,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分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7、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8、更衣室、财会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喝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9、锅炉房、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要制定保卫措施,确保安全。
10、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1、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施工现场的保洁制度
为给工人提供良好生产、生活条件,保证工程安全、文明、优质、高效的进行施工,特制定如下规定:
1、施工操作区域,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完工后将剩余材料整齐地堆放到指定地点。地面清扫干净,谁操作,谁负责。
2、施工场地,料具堆放的位置同施工平面布置图位置相符,整齐有序,道路平整坚实,排水通畅。设专人负责管理,清扫,工具、搅拌机用完后必须清理干净。
3、食堂干净、卫生,聘任专业炊事员,建造标准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4、设水冲厕所,有专人管理清扫。
5、宿舍整齐、干净,设宿舍长一名,负责管理宿舍的卫生、治安和防火。
6、工地设烧开水设施和保温桶,保证工人喝开水。 7、聘任保健医生一名,购置适量的急救药品。
门卫室值班制度
1、非施工人员及本工地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门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2、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3、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门卫人员方可放行。 4、门卫值班人员不得少于3人,必须昼夜轮流值班,对当天发生的情况,在记录本上注清楚,以便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双方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准离开岗位。
5、夜间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6、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被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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