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变更 1.1.1 受理初审
1.1.1.1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a) 综合类、甲级资质企业名称变更:
1)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格式见附录C, 填写示例
参考附录D)、《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格式参见附录E, 填写示例参考附录F)、《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受理信息采集表》(格式参见附录G, 填写示例参考附录H)(建厅办[2010]36号文)及系统变更电子数据; 2) 旧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全套; 3) 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 工商局开据的核准通知书;
5) 新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最后一页加盖新企业公章); 6) 股东会决议(最后一页加盖原企业公章)。 b) 综合类、甲级资质企业经济性质变更:
1) 上述企业名称变更所有材料; 2) 企业改制情况说明,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
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工程业绩的分割、合并等情况;
3) 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4) 以上涉及到国有成分退出的改制企业,需提交资质申请的全套材料。 c) 乙、丙级和事务所资质企业名称变更:
1)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格式见附录C, 填写示例
参考附录D)及系统变更电子数据;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d) 乙、丙级和事务所资质企业经济性质变更:
1)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格式见附录C, 填写示例
参考附录D)及系统变更电子数据;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 综合类、甲级资质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和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
1)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格式见附录C, 填写示例
参考附录D)及系统变更电子数据;
2) 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注册地址变更涉及跨地市变更的,须附上迁出迁入地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f) 综合类、甲、乙、丙级资质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变更:
1)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格式见附录C, 填写示例
参考附录D)及系统变更电子数据;
2) 变更人员的工作简历(经本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
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近半年内其中一个月缴费明细表和缴款书)复印件。
g) 乙级、丙级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变更:
1)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格式见附录C, 填写示例
参考附录D)及系统变更电子数据; 2)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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