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
安1-1-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落实集团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根据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负责建立安保体系,组织编制相应的安保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并负责贯彻落实。
三、组织制订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严格执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四、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
六、监督材料部门采购安全物资的质量,防止和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施工现场。
七、负责本工程重点危险部位施工管理。
八、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并督促限时整改,确保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九、正确对待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督促各生产
班组开展安全活动。
十、发生工伤事故,按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十一、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估和协调。 安1-1-2 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制定督促落实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
二、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学习。负责对事故隐患进行控制,并组织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
三、参与安保体系策划和评审,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四、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并督促项目各管理人员及时进行安全资料填写。
五、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六、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对各分包单位的例会,建立会议纪要。
七、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