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出 生 地 性别 现 住 址
年龄 工作单位 婚姻 入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民族 记录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职业 病史叙述者 与患者的关系 (二)病 史 1、主 诉
(1)主诉是指促使患者本次住院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持续时间或医疗保健需求,根据主诉能产生第一诊断。主诉语言要简洁明了,词语要规范、严谨,尽量采用医学术语,一般以不超过20个汉字为宜。
主诉中的时间数字要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2)一般不以诊断或检验结果为主诉内容,但在确实没有症状和体征的情况下,诊断名词、异常检查结果都可写入主诉。如:“食管癌术后2月,右上腹痛1周”;“体检发现血液粘稠度高1月,要求住院输液治疗”。
主诉多于一项时,可按主次或发生时间的先后分别列出,如:“劳累后心慌气短2年,不能平卧3天”、“上腹疼5年,呕血,便血1天”、“发热伴尿频、尿急、尿痛2天”、“腹胀1年,下肢浮肿8个月,精神萎靡10天”等。
2、现病史
现病史是从患者发病到就诊前的详细过程,应围绕主诉,按症状出现的先后,详细记录从起病到就诊时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经过和诊疗情况。患者自述患过的疾病或用过的药物须用引号标出。其内容主要包括:
(1)发病情况,发展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病因和诱因。
(2)主要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部位、性质、程度及其演变过程。如疼痛,应该详细询问疼痛部位、程度、性质,是持续还是阵发,有无间歇期,有无放射性,与饮食有无关系,疼痛时伴随的症状等。
(3)伴随症状的特点及变化,如发热4天,伴有胸疼、咳嗽。
(4)对患有与本病有关的慢性病者或旧病复发者,应着重了解其初发时的情况和重大变化以及最近复发的情况。
(5)发病以来曾在何处做过何种诊疗(包括诊疗日期,检查结果,用药名称及其剂量、用法,手术方式,疗效等)。
(6)与本科疾病无关的未愈仍需诊治的其它科重要伤病,应另起一段书写。
(7)发病以来的总的情况,包括患者的精神、食欲、食量、睡眠、大小便、体力和体重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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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例如肝硬化患者发病以来有无黄疸、发热、腹痛、腹泻、呕吐、便血、意识变化等,此项内容另起一段书写。
3、既往史
既往史是指患者本次发病以前的健康及疾病情况,特别是与现病有密切关系的疾病。要按时间先后书写,其内容主要包括:
(1)既往一般健康状况。
(2)有无患过肝炎、结核、伤寒等传染病及地方病和其他疾病,发病日期及诊疗情况。对患者以前所患的疾病,诊断肯定者可用病名,但应加引号,对诊断不肯定者,简述其症状。
(3)有无预防接种史、外伤史、手术史、输血史以及药物、食物和其他接触物过敏史等。 4、系统回顾
(1)呼吸系统:有无慢性咳嗽、咳痰、咯血、胸痛、气喘、低热、盗汗史等。 (2)循环系统:有无心慌、气短、紫绀、下肢水肿、心前区疼痛、昏厥、高血压史等。 (3)消化系统:有无食欲改变、嗳气、吞咽困难、反酸、烧心、腹胀、腹痛、腹泻、便秘、呕血、黑便、黄疸史等。
(4)泌尿生殖系统:有无尿频、尿急、尿痛、血尿、排尿困难、腰痛、夜尿增多、颜面水肿史等。
(5)造血系统:有无苍白、乏力、头晕、皮肤或粘膜出血点、淤斑、鼻衄、牙龈出血史等。 (6)内分泌系统及代谢:有无发育畸形、性功能、第二性征、性格改变、有无畏寒、怕热、多汗、食欲异常、消瘦、口干、多饮、多尿史等。
(7)肌肉骨骼系统:有无关节、肌肉的红、肿、热、疼和运动障碍、外伤、骨折史等。 (8)神经系统:有无头痛、眩晕、失眠、嗜睡、意识障碍、抽搐、瘫痪、惊厥、性格改变、视力障碍、感觉及运动异常史等。
5、个人史
(1)记录出生、居留的地点和时间,应注意疫源地和地方病流行区。 (2)起居、生活、饮食规律、烟酒嗜好及其摄入量。
(3)职业、工种、劳动保护情况及工作环境等。如有无经常与有毒有害物质接触史。 (4)有无冶游史,是否患过下疳及淋病等。 6、婚姻史
记录结婚、未婚、结婚年龄、配偶健康情况,是否近亲结婚。若配偶死亡,应写明死亡原因及时间。
7、月经及生育史 格式如下: 初潮年龄
月经天数 月经周期天数 末次月经时间(或闭经年龄) 10
即 :15
5- 7 28- 30 2007年10月20日
并记录月经量、颜色,有无血块、痛经、白带等情况。生育情况按下列顺序写明:足月分娩数-早产数-流产或人流数-存活数。即:1-0-0-1。并记录计划生育措施。
8、家族史
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的健康情况,有无与患者同样的疾病,有无肿瘤、糖尿病、高血压、精神障碍,有无与遗传有关的疾病。死亡者应注明死因及时间。
(三)体格检查 1.生命体征
体温(T) ℃ 脉率(P) 次/min 呼吸频率(R) 次/min 血压(Bp) / mmHg 2.一般情况
发育、营养(良好、中等、不良),体位(自主、被动、强迫),步态,面容与表情(急性或慢性病容、表情痛苦、忧虑、恐惧、安静), 神志(清晰、模糊、昏睡、昏迷),语言状态,能否配合医师查体。
3. 皮肤及粘膜
颜色(潮红、苍白、发绀、黄染、色素沉着),温度、湿度、弹性、有无脱水、多汗、水肿、皮疹、淤点淤斑、皮下结节或肿块、蜘蛛痣、瘘管、肝掌、溃疡及疤痕, 毛发分布情况等,如有,应记述部位,范围(大小)及形态等。
4.淋巴结
全身或局部浅表淋巴结情况,如肿大应记录部位、大小、数目、压痛、硬度、移动性等。 5.头部及其器官
(1)头颅:大小,形态,有无压痛、包块,头发(量、色泽、分布、秃发及斑秃)。婴儿需记录前囟门大小、饱满或凹陷。
(2)眼:眉毛(脱落、稀疏),睫毛(倒睫),眼睑(水肿、运动、下垂),眼球(凸出、凹陷、运动、斜视、震颤),结膜(充血、出血、苍白、水肿), 巩膜(黄染),角膜(透明、混浊、有无溃疡),瞳孔(大小、形状、对称、对光及调节反应)。
(3)耳:耳廓有无畸形,外耳道是否通畅,有无分泌物,乳突有无压痛。 (4)鼻:有无畸形、鼻翼扇动、分泌物、出血、阻塞、副鼻窦区压痛。
(5)口:口唇(畸形、颜色、疱疹、皲裂、溃疡、口角偏斜)气味,牙(龋齿、缺齿),牙龈(红肿、出血、溢脓、铅线),粘膜(发疹、溃疡、出血),舌(形态、舌质、舌苔、溃疡、运动、震颤、偏斜),扁桃体(大小,充血、分泌物、假膜),咽(色泽、分泌物、反射),软腭及悬雍垂(位臵、运动) 喉(发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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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颈 部
颈两侧是否对称,有无强直、颈静脉怒张、结节、颈动脉异常搏动、肝颈静脉回流征,气管位臵,甲状腺(大小、硬度、压痛、结节、震颤、杂音、随吞咽上下活动度)。
7.胸 部
(1)胸廓(对称、畸形),呼吸(频率、节律、深度),有无异常搏动。乳房发育情况有无肿块。 (2)肺脏:
望诊:呼吸运动(两侧对比)肋间隙增宽或变窄。 触诊:语颤,有无胸膜摩擦感、皮下捻发感。
叩诊:叩诊音(清音、浊音、实音、过清音或鼓音),肝浊音界、肺下界、肺底缘移动范围。 听诊:呼吸音(性质、强弱、异常呼吸音),有无干、湿性啰音及胸膜摩擦音,语音传导。 (3)心脏:
望诊:有无心前区隆起,心尖搏动(位臵、范围、强度)。
触诊:心尖搏动(性质、位臵、范围、强度),有无震颤(部位、期间)和心包摩擦感。 叩诊:心脏左、右相对浊音界,用各肋间距正中线的距离表示,并注明锁骨中线至前正中线的距离(cm)。
右侧(cm) 肋间 左侧(cm)
Ⅱ Ⅲ Ⅳ Ⅴ
听诊:心率,心律是否整齐,心音强度,有无杂音(部位、性质、时期、强度、传导方向),P2
与A2的比较和心包摩擦音。
8.血管检查
有无周围血管征(毛细血管搏动、枪击音、水冲脉)。 9.腹 部
(1)望诊:腹平、膨隆、凹陷,呼吸运动,脐心疝,静脉曲张与血流方向,胃肠型及蠕动波。 (2)触诊:
腹壁:腹壁紧张度,有无压痛、反跳痛。有腹水或腹部包块时应测量腹围。
肝脏:大小(测量右叶以右锁骨中线从肋前缘至肝下缘的距离或左叶以正中线上剑突至肝左叶下缘之距离,以厘米表示),质地(柔软、中等、坚硬),边缘钝或锐、有无压痛和结节。
胆囊:大小,形态,有无压痛。
脾脏:大小,(以左肋缘下多少厘米表示)硬度,表面,边缘状态,有无压痛。巨脾以三线法表示。
肾脏:大小,形状,硬度,移动度,肾区及输尿管压痛点有无压痛。 (3)叩诊:肝浊音界,有无肝区叩击痛、移动性浊音、高度鼓音及肾区叩击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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