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是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区和改建区,老城区可参考执行。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定了本标准制定的参考和引用文件,在参照本标准进行规划和设计工作时可同时借鉴和参考相关引用文件。
(三)术语和定义
明确定义了本标准中中小型环卫设施、生活垃圾、厨余垃圾、餐饮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垃圾收集容器、气力输送、环卫工人作息场所、公共厕所(公厕)、固定式公共厕所、独立式公共厕所、附建式公共厕所、活动式公共厕所、社会公厕、窗口地区等16项基本术语。
(四)总则
指出本标准的制定目的是加强中小型环境卫生设施(以下简称中小型环卫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高本市市容环境与中小型环卫设施建设的整体水平,满足中小型环卫设施发展和完善的需要,确保中小型环卫设施的配置与本市社会、经济、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指出标准规定的中小型环卫设施设置的六大基本原则,即:功能满足、同步实施原则,技术先进、因地制宜原则,使用便利、以人为本原则,统一规划、集约用地原则,源头分类、资源利用原则,环保优先、持续发展原则。明确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是中小型环卫设施建设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本市中小型环卫设施的部门或企事业单位都应是标准的执行单位。
(五)基本规定
5
对中小型环卫设施设施规划、改建迁建、设施合建、规划设计标准做出基本规定,在规划和设施用地落实方面进行保障,鼓励设施合建以集约用地。其中设计标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六)中小型环卫设施规划
中小型环卫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站、垃圾气力输送系统、废物箱、冲洗车供水器、基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环卫工人作息场所、化粪池等。根据不同的服务区域、用地类别和其他条件,确定了各类设施的设置标准,保留适当的弹性空间,便于因地制宜。
公共厕所的设置应逐步建立以固定式公共厕所为主,活动式公共厕所为辅,沿街社会公厕对外开放的城市公共厕所布置格局。设置标准应根据服务面积、人流量和使用频率确定,还应符合设置间距等要求。垃圾转运站设计转运能力可根据服务区域内垃圾高产月份平均日产量的实际数据确定,同时考虑垃圾量的增长。采用非机动车收运方式时,垃圾转运站服务半径宜为0.4~1km;采用小型机动车收运方式时,其服务半径宜为1~2km;根据转运站规模的差异,其用地面积、与相邻建筑的间距、绿化隔离带宽度均有明确规定。
(七)中小型环卫设施设计
给出了公共厕所、小型垃圾转运站、气力输送系统和其他环卫设施的设计规定。
公共厕所的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符合文明安全、功能完善、卫
6
生无臭、节水节能、经济美观的原则。根据建筑设计和卫生设施标准的高低,公共厕所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三个等级。对各个等级公厕制定了具体设计要求。
小型垃圾转运站应根据所选用的设备及作业方式,按功能区域布置总平面布置。应结合其服务区域的具体情况,做到合理、安全、经济。转运站分单厢位和两厢位两种,首选两厢位型式转运站。对不同型式的垃圾转运站制定了具体设计要求。
生活垃圾气力输送系统能自动、安全且有效地收集及运送生活垃圾,对输送管道、控制、收集站均有详细技术要求。确保系统功能和性能正常,在正式移交或正常运行前,还需进行测试和调试。
标准还制定了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人作息场所等其他环卫设施设计规范。
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