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化的“陷阱”看德国工会
林燕玲
2013-3-14 20:42:15 来源:《人力资源》(沈阳)2006年11期
内容提要:2006年9月11日,《财经时报》刊登了一篇《中资海外收购遭遇国际化“陷阱”》的文章,文中提到,近年来中资公司在“走出去”的口号下展开了针对西方名牌企业的收购,但由于中资企业在法律体制、文化理念等层面与国际化企业有着诸多差异。导致这些收购大多铩羽而归,TCL便是其中的代表。在谈及工会时,文章强调“中方领导层低估了工会的力量”,比如TCL的主管就曾公开抱怨说,在欧洲让工人加班加点可不是件容易的事。R S M Hemmelrath中国区负责人Stucken博士对此也表示,TCL购买德国企业时就低估了德国工会的作用,他们把不称职的德国工人辞掉。但事实证明,这么做行不通,因为在德国,工会的规则比中国要严很多,远不是中国人概念中的“工会”。那么,以德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工会到底是怎样的呢?对这些问题的了解,将有利于中国企业更好地避开国际化的“陷阱”。
作者简介:林燕玲,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教授。
举足轻重的德国工会
工会的作用
德国前总理施密特中肯地评价工会:没有工会富有责任感的、以全体人民福利为目标的态度,我们国家今天就不可能这么好地屹立在世界上;没有工会富有批评的、向前看的合作,我们大家就不可能生活在社会经济、特别是政治方面普遍稳定的联邦德国之中。德国战后经济上的繁荣和成就,其中就凝聚着德国工人
阶级及其组织——工会的巨大努力和卓越贡献。英国学者加文?凯利认为,德国模式之所以仍然具有如此魅力,就在于它在实施市场经济确保经济效率的同时,利用诸如工会组织的力量共同参与经济决策,实施经济民主,从而降低市场经济的无序性、残酷性,使其尽可能朝着社会公正、和谐的目标迈进。简单说来,德国模式的生命力在于“经济效率+社会公正”。德国工会为工人谋福利,通过为他们改善生活质量和劳动条件,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德国人均GDP比加拿大稍低,更明显低于美国,但国际劳工组织的市场指标显示,2000年德国工人比美国工人少工作了500小时,即相当于休闲时间多出了12.5周。而且,德国有比美国和加拿大更小的贫富差距和更低的贫困率。
许多学者认为,工会对德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巨大的积极推动作用,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工会的这种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如果抽掉德国工会这一角色,整个德国模式就会只剩下一个空壳。
工会的手段
集体谈判是德国工会的一项最重要的工作,是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权益的有效手段。在德国,通过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成为体现劳资自治的重要机制。德国工会借助集体谈判手段,在维护职工权利、增进职工利益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主要工作:产业集体谈判
德国是以产业级集体谈判为主的典型国家,每年一次的工资谈判是产业工会日常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工会与雇主协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等问题,经协商
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如表1所示)。
杀手锏:罢工权
德国工会之所以能够同雇主协会或雇主对等谈判,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工会拥有罢工权,迫使资方做出让步,考虑工会代表的意见,否则就会因为工人罢工而蒙受经济损失。
德国法律规定,罢工是劳资谈判的程序之一。谈判进行中,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劳资双方相互妥协,较快地达成一致,并签订集体协议;另一种是谈判失败陷入僵局。谈判破裂后首先要进入调解程序。如果调解不成,可以通过产业行动来解决,工会组织罢工、雇主关闭工厂。德国的劳动法院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来
处理产业行动。
罢工必须遵循必要的条件,才被认为合法。这些条件主要是:罢工必须由工会来组织,工人们自发罢工被称为野猫式罢工,无论其目的如何,都是非法的;罢工的目的必须是能通过集体合同的规定以达成目标,也就是集体合同以外的事项不能成为罢工的要求;集体合同有效期内,协议规定的事项不能成为罢工的项目;政治罢工(也就是那些直接反对国家的罢工)和公务员罢工一样,都是非法的;罢工不能有暴力行为,否则工会要承担罢工造成破坏的法律责任。凡是合法罢工,只是暂停雇佣关系,雇主不得解雇罢工工人;但非法罢工,可以解雇罢工工人。
行为约束:罢工津贴
对工会而言,一个重要因素会对工会的行为加以约束,即工会可支付的参加罢工工人罢工津贴的经济实力。世界各国罢工津贴有高有低,德国工会支付工人平时收入的60%,美国工会支付30%。如果工会要组织全产业罢工,要先计算一下有没有那么多钱。
此外,所选择的罢工企业应该是最有影响力的,但还得是对周边企业(如上游和下游企业员工)造成负面影响最小的。在德国,已经形成了一种共识——要尽量保持劳资关系的平衡。维持这种平衡靠两条:工人的组织权和工会的罢工权。其中,罢工权是平衡劳资关系的砝码。
独特的工会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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