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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常见问题201501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5/23 22:56:53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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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互联网的用户怎样转入主干网?

答:考虑到系统维护及数据的问题,单个帐户不可以转入主干网,必须整个行政区划(最小行政区为县或区)内的所有用户同时转入主干网。

注:转内网之前的准备工作是首先把把外网填报的待报数据上报上去,然后告知省厅,省厅确认此行政区划范围内是否通主干网,最后告知部里。

1.29 互联网/主干网用户 “界址点”的报备流程?

答:通过主干网上报的数据必须录入界址点后才能上报数据。外网用户参照以下步骤:

1 现在外网录入入库地块信息。

2 依次单击“上报”“申请填报界址点”。 3等到内外网同步之后,去内网录入界址点。

如果没有内网,按坐标格式说明文档做界址点发给省厅或市局,由省厅或市局通过主干网补录坐标。

1.30 界址点查看页面看不到界址点100以后的坐标?

答:为了考虑性能问题,系统中最多展示100个坐标点。超出的坐标点已保存系统中,只是不显示在界面上。对面积统计等不会有影响。

1.31 预警信息多久才会消除?

信息补报之后,外网每天凌晨更新一次,内网等外网更新后每天中午同步一次,节假日除外。所以信息补填之后,一般1-2天预警会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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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入库地块抵押之后,是否可以进行修改?

入库地块抵押之后,任何信息都不能进行修改了,包括录入界址点数据、修改界址点等操作。如果抵押后需要修改,必须先撤回相关的融资信息等。

1.33 供应地块如何填?面积提示不正确

1.34 2015年的年初填报什么时候填?会不会有预警?

2015年5月30号之前上报。

1.35 无法上报月报?提示与实时数据不一致?

新建一个月报的时候,改下日期,改为当前要上报的月份,系统自动统计当月的月报内容。该数据就是实时数据的统计,可以上报的。

如果月报上报有问题,可以参考下系统统计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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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修改实时填报,是否还需要撤回相关月报?

1 土地储备月报和融资月报,现在是自动更新的机制。修改、撤回实时填报时,不需要撤回月报信息。月报会根据实时数据自动更新数据。

2 资金收支情况月报,没有自动更新功能。需要根据实时数据,进行修改。

1.37 入库地块与储备证面积可以不一致么?

不行.一个入库地块对应一个储备证,并且证载面积与入库面积必须一致.

1.38 外网查看,入库地块没有电子监管号?

检查确认以下信息:

1 内网是否录入界址点信息?导入、保存时是否报错? 2 内网,点击“检查信息”,查看是否有错误提示信息。 3 内网,查看界址点预览图形是否正常。

4 内网,查看是否生成电子监管号?(如果内网有,外网没有,是还没同步,同步后就好了。)

浙江省用户,如果通过浙江省批后监管系统补录界址点信息的。界址点上报后,需要确认,省厅是否将该地块界址点上报到部系统中。如果确认省厅已经上传到部系统,并通过内外网同步后,仍没生成电子监管号的,可联系技术支持。

1.39 为了系统性能及响应速度等,系统升级

填报规则等,都没有发生变化,操作单击“界面下面的操作图标为操作说明,不能点击。

”后,选择具体的操作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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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动态巡查子系统

2.1 已有用户如何具备动态巡查子系统的权限?

答:只需要联系省厅,增加“巡查人员”或“巡查管理”角色即可。

2.2 巡查人员登录后提示没有分配到巡查组,要怎么操作?

答:联系巡查管理用户(当前所在行政区划的利用处(科)的人),对该巡查人员进行分配巡查组,分配项目。

2.3 巡查管理和巡查人员的职责?

答:“巡查管理”:1)负责动态巡查子系统中巡查组的建立,巡查组中巡查人员、项目的分配。2)负责提前告知市辖区巡查人员需巡查的项目及对巡查情况的监管。

“巡查人员”:主要负责系统中土地供后项目的巡查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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