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HLJHEB
*******工程管理中心弱电安装工程合同
发 包 人:承 包 人: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为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承包范围
弱电工程(电视、电话、网络、保安监控、一卡通、背景音乐、会议室)及乙方承包范围内设计的深化、材料设备的供应和安装、现场的协调和管理、乙方内部的质检和验收、竣工及缺陷修复等一切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工作。
第四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风险、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一次性包死(除甲方书面变更外),乙方必须按照甲方
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
第五条 设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一l994。
二、TC—100委员会公共安全防范设计规范《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Jll5—87、《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l98—94。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四、《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l6—92。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楼宇对讲电控防盗门通用技术条件》GA/T72-89。
六、《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部《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预算编制方法》GA/T70-l994。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第六条 工程质量
一、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相关工程规范、规程标准进
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二、 乙方施工中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 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
或进行检验合格后并经甲方、监理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
2、 对主要设备和材料的改变或代用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 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工程师及监理检查、验收盖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 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
评定结果送甲方及监理。单项系统完工时应会同监理及甲方进行中间验收。
第七条 工程承包方式、总造价及工程材料、设备的供给、验收
一、工程承包方式:包设计、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安全。
二、工程总造价:贰佰贰拾陆万玖仟玖佰肆拾陆元肆角伍分(¥2,269,946.45元)。
三、工程材料、设备的供给:本工程为总承包工程,一切设备及辅材均由乙方采购;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如附有产品合格证,而甲方及监理认为需要复检的,应允许复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硬盘数据存储要求达到30天。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一、系统线路铺设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工程进度款;
二、乙方主要设备到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工程进度款;
三、工程竣工,并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金额的95%。
四、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七天内支付质保金的60%,满第三年后七天内支付质保金的40%。
第九条 工期、进度计划
施工工期: 主体装修工程进度为准
在合同签订后,根据工程设计以及主体工程进度制订《施工进度计划表》,对工程进行预计,制定相应的措施,并根据工程施工情况进行施工力量的调整,确保工程能随主体工程进度如期完成。
根据目前项目进展及甲方要求,我们拟采取分四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完成弱电工程系统工程的线缆敷设工作。
第二阶段:完成弱电工程管理系统工程的设备安装工作。
第三阶段:完成弱电工程管理系统的设备调试工作,并交付使用。第四阶段:完成弱电工程管理系统的验收。
以上进度安排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以现场双方确认的时间为准),甲方因现场未能达到施工条件,乙方施工进度顺延。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程进度时,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协调乙方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甲方委派 作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责任和义务:
a、为乙方提供工程施工现场平面图等有关技术资料。b、协调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电源接口。
c、工程变更:如遇设计变更、价款变更等,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工程变更申请,经监理、甲方现场总工程师、项目执行总经理李宝珠等人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及时办理签证手续,负责施工合同履行。
2、甲方协调乙方施工用水、电及电接口和30平米以内的堆放器材、工具所需的场地,
工人不得在现场住宿,施工总承包配合费用乙方自理。
3、非因设计原因所涉及合同工程内容以外的变更,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费用按甲
方签证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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