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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质检食监函〔201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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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配合做好风险监测相关工作,是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省级质量监督部门要组织和指导基层局配合和支持各监测检验机构采样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积极作用。对于承检机构难以完成采样任务的产品,当地省级质量监督部门要积极协调支持承检机构在当地适检生产企业完成采样计划;对于监测计划要求的采样量确实不适合当地生产企业实际情况的,需由当地省级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便于风险监测秘书处掌握。

(2)对于采样量为“0”的产品,请有关省局与本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对,如有异议,尽快反馈至总局食品司。

(二)监测结果报送要求。

监测检验机构要提高风险意识,及时、准确报送监测结果,严格执行风险监测信息报告制度。

1. 报送时间。各监测检验机构要如实记录监测数据,安排专人熟练操作“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数据系统”(以下简称数据系统),按时准确录入、审核和报送监测数据。每月监测检验数据报送截止时间为次月第3日,遇周末可顺延2日,遇节假日适当顺延。

2. 问题样品报告。检出非食用物质和致病菌等高风险项目问题的(附录1中标注*的),监测检验机构在结果确认后24小时内以传真的形式报告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质量监督部门,并传真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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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食品司和工作秘书处。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或超限量(简称“两超”)、品质指标不达标、检出微生物和重金属等问题的,监测检验机构每月向相关省级质量监督部门发一次报告,方便接发,整合处理。

对于食品原辅料检出问题的,需同时向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质量监督部门和食品原辅料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问题样品情况报告应按附录8《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常规监测)检验问题样品情况报告》的要求,同时提供相关背景资料,供监管工作中参考。问题样品检验数据应在报告后及时录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测数据系统”。

实施送检的样品,数据报送和问题样品报告工作由负责监测检验的机构承担。

(三)风险监测结果的处理及报告要求。

风险监测是对客观存在问题的一种发现手段,为监管工作提供线索和方向,起到引导和预警的作用,对落实监管责任、化解安全风险起到重要作用。各省级质量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风险监测工作,及时组织问题样品风险信息的调查和核实,科学发挥监测数据信息的作用,重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风险原因,发现问题本质,在这个过程中尽力督促企业化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1.第一时间调查核实高风险项目问题样品报告。各省级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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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高度重视对高风险项目(附录1中标注*的)问题样品的调查处理,根据监测检验机构问题样品报告提供的线索,要在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切实查找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其查找原因,化解风险。

2.整合处理食品添加剂等项目的问题样品报告。对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或超限量(简称“两超”)、品质指标不达标、检出微生物和重金属等问题的报告,各省级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与监督抽查、专项检查、日常监管相结合,进一步总结生产企业此类问题出现的规律,逐步摸清和掌握本地区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上述因素带来的基本问题,研究从生产加工环节加强添加剂使用管理等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和风险化解应对之策。

3.问题样品报告不能作为处罚企业的直接依据。但在调查处理中,如发现生产企业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严肃处理。还应当创造条件,对发现问题企业的产品进行跟踪监测,扩大监测范围和频次,最大可能地降低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可能性。

4.及时报告风险信息及调查核实情况。有关省级质量监督部门要按要求将问题样品调查、核实及处理等有关情况报告食品司,并填报《问题样品报告调查核实情况反馈表》(见附录9)。对于检出非食用物质和致病菌等高风险项目的问题,各省级和基层质量监督部门需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同级人民政府,争取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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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并向食品司反馈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对于食品添加剂“两超”、品质指标不达标、检出微生物和重金属等问题的,也要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半年或一年的综合分析,报告当地同级人民政府,并向食品司反馈。

(四)风险分析研判工作要求。

总局建立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监管分析研判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组织技术机构、省级质量监督部门和相关专家开展风险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研判,查找问题原因,研究确定监管重点。

各省级质量监督部门、各监测检验机构和秘书处要增强风险意识,加强监测数据的总结分析,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提供科学支撑。

1. 各省级质量监督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风险管理机制,用好风险监测制度,及时梳理和分析,探索科学的风险化解机制。

要针对食品安全存在的多种风险,做好风险分析,基于风险监测数据,实施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对于当地产品问题样品检出率有明显升高趋势、高于全国当期问题检出率或当地平均检出率等情况的,应结合群众举报、行业反映、媒体披露等风险信息,及时开展深入、透彻的分析。同时针对风险监测分析研判结果,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切实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2. 各监测检验机构要加强对监测情况和各类产品的分析总结。 (1)各监测检验机构要认真总结各自监测检验工作,并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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