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操作学习法”初探
为了提高幼儿园教学质量,人们越来越重视教学方法的改革。根据幼儿期认知发展的规律,许多幼教专家提出幼儿园教学中提倡运用“动手操作学习法”。
一“动手操作法”适合幼儿的认知特点
我们知道幼儿的认知活动具有直觉行动性,这是由幼儿具体形象思维为主决定的。幼儿的知识、经验比较贫乏,他们需要依赖自己的视、听、嗅、触、摸等各种感官来获取大量的知识。
(一)“动手操作法”的意义
“动手操作”是幼儿通过外部的动作来学习有关的知识经验,是幼儿的一种主动的学习活动。教师再教学中利用幼儿对动手的兴趣,组织幼儿的学习,即“动手操作法”。
由此可见,“动手操作法”符合幼儿思维发展的顺序,动作的发展促进了思维的发展,思维的发展也促进了思维的多样化、复杂化,对于抽象知识的认知从动作开始是符合幼儿思维水平的。
(二)“动手操作法”的理论依据
“动手操作法”很早以前就得到了教育家的提倡,著名的教育家蒙台梭利认为:“动作是生活的基础”, “心理和动作属于同一统一体,是一个整体的两个部分”。皮亚杰提出:“认知结构产生的源泉是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的活动。动作之间的协调是这种相互作用的重大内容”,他认为:“智力是从整体动作开始的,知识的形成主要是一种动作的运动的同化作用”。可见皮亚杰十分重视动手操作在幼儿学习中的作用,他把动手操作作为主体获得知识发展智力的起点。
(三)“动手操作法”的实质
1、“动手操作法”是教师在教学中引导幼儿的一种学习活动。幼儿是学习的主体,作为学习主体应该主动的学习,而幼儿主动学习的最有效途径是动手操作。
2“动手操作法”是教师在教学中引导幼儿——学习主体建立知识结构的手段。幼儿理解和掌握知识概念仅靠教师的传播是不够的,还必须通过亲自体验,即通过动手操作才能达到知识的内化,从而形成系统的知识结构。
3“动手操作法”是教师在教学中引导幼儿发现知识、探索知识的手段。灌输式教学是教师把答案摆在幼儿面前,幼儿不需要动脑,只需要理解 和记忆。而“动手操作法”与此完全不同,它要求幼儿在知识答案以前自己动手去寻找答案,这种学习是一种探索过程,幼儿必须动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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