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则上只加第一作者,如跟本校教师合作发表文章,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加分。
(3)一旦查实论文系学术造假,将取消申请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三)推免生的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分。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其中,专业知识占80%、外语占20%。具体面试程序和工作办法学院另行制订实施细则。
第六条 拔尖创新人才直升推免生
(一)为保证拔尖创新人才的脱颖而出,学校对优秀学生实行直升推免生的办法。
(二)凡经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体育教学研究部认定符合拔尖创新直升推免生条件的学生(注:认定办法及认定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体育教学研究部制定并执行)只要符合第三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经两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高水平运动员需体育教学研究部及学生本人所在专业学院一名教授推荐),均可提出申请。该类学生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不计入学院推荐指标,但需参加并通过学院组织的相关考核。考核合格的学生上报学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经审核批准学生的有关证明材料和审核意见同时进行公示。 (三)经公示无异议学生由学校确认为审定推免生,审定推免生须按研究生部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其 它
学生对推免生工作或名单有异议,可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校内学生申诉管理规定》处理。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不能按期毕业或者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本科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获得学院推免资格而无正当理由放弃使该资源浪费的,学院在其毕业档案中将予以说明。学院完成推荐工作后,应形成本院的书面总结,报学校领导小组备案。
本实施细则从2014年5月开始执行,解释权属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工程学院。
经济信息工程学院
201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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