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发生事故后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重新审查及相关的调查取证和下发整改通知书、复查工作和处罚建议等工作,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有关部门实施;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施工企业不具备本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调查取证和下发整改通知书、复查和处罚建议等工作由发现问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负责实施;相关主管部门发现企业不再具备本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件的,提出处罚建议,连同有关取证材料一并逐级报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定期通过报纸、网络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情况,以及暂扣、吊销、撤销、注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消,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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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时间: 受理时间: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表
企业名称: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类别:首次申请[ ] 延期申请[ ] 重新申请[ ]
浙江省建设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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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用于建筑施工企业首次申请或者申请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本表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
三、申请编号、申请时间、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由发证机关填写,本表第一至第五部分由企业填写。表中“证书有效期”一栏,请填写证书有效期的截止时间。企业应如实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如遇没有的项目请填写“无”。
四、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五、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 六、本表所需附件材料请按第七项所列目录顺序用A4型纸单独装订成册;企业在申请时,需要交验附件材料中涉及的所有证件、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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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企业填报的《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无任何隐瞒和欺骗行为。本企业此次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隐瞒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本企业和本人愿意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企业法人代表: (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主项资质 资质类别及等级 (已办理资质的填写) 设立时间 传真电话 职工年平均人数 增项资质 资质证书编号 前三年发生事故和行政处罚情况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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