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学生,体力不具优势,如果卤莽行事,不仅自己极易受到伤害,更不利于制止犯罪。因此,在面对犯罪时,我们不仅要勇于斗争,还要善于斗争要有勇有谋,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行事。若遇到歹徒人多,又有凶器,最好打“110”报警;若歹徒人少,又没凶器,我们人多,可以见义勇为,直接制止歹徒犯罪。 四、案例
1.卜某等五人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原因在于:卜某等五人的行为既具有社会危害性,把包某打伤至残,又具有刑事违法性和应当受到刑罚处罚性,即具有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因此卜某等五人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2.罗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因为罗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一是罗某的行为是针对三名小偷对他朋友的不法侵害——偷手机;二是罗某的行为是针对三个小偷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实施的;三是罗某的行为针对三名小偷本人实施的;四是罗某的行为为了保护自身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而实施的;五是罗某的行为没有过度,完全是为了防卫,遭遇三个小偷的不法侵害而实施的。因此,罗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他不要负法律责任,因为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的行为。 3.(1)张建犯的是挪用公款罪。
(2)张建犯罪的原因:①法制观念淡薄;②虚荣心强,好面子,讲派头,装大款;③经常与不三不四的朋友吃喝玩乐,高消费等。
(3)我们职校生从中应吸取以下教训:①学法、懂法、守法;②合理消费,不贪图享乐;③交友慎重,要交志同道合,追求上进的人做朋友;④要有理想和追求等。
第五单元第十一课
四、 填空题
1、平等主体、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主体、客体、内容
2、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 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3、决定 干涉 盗用 4、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5、重复使用 协商
6、婚姻自由 一夫一妻 妇女 儿童 老人 计划生育 五、 选择题
1、D 2、C 3、A 4、A 5、A 6、B 7、D 8、B 9、B 10、C 11、A 12、D 13、B 14、C 15、B
16、A 17、ABC 18、BD 19、AB 20、ABCD 21、ABCD 22、ABD
23、A D 24、ABCD 25、ABC 26、ABCD 六、 辨析题
1、观点错误。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行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 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包括痴呆病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 与其智力相当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行为则应当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理。
2、观点错误。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无效的,卖买假烟是违法的。
3、观点错误。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根据法律规定,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必经程序。
四、材料分析题
1、应以侵犯姓名权处理。因为刘某登载征婚启事的用词全是“面容姣好”、“品行优良”等,谈不上侮辱或诽谤,侵犯名誉权难以成立。但刘某损害了汤某人身权中的姓名权,《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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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本案刘某盗用汤某的名义刊登征婚启事,这不仅违背汤某的真实意愿,而且给汤某带来较大的精神痛苦,并使其升迁化为泡影,不论在物质上还是在精神上都造成了比较大的损失。而且刘某主观上是恶意的,纯属报复行为,不是过失。对这种侵权行为,应予以严厉制裁。
2、格式条款又称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市摄影行业协会的统一行业规定,“如遇意外损坏或遗失,只赔同类同号胶卷,”这个条款无效。因原告胶卷所拍摄的内容系结婚纪念活动,胶卷的遗失确给原告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被告应该给与赔偿。
3. 唐某无权要求父母为其支付大学费用。在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根据上述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一般情况下是至子女成年时止,在特殊情况下是至子女独立生活时止。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本案中,唐某准备高校就读,不属于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又不存在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她无权要求父母为其支付大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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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单元第十二课
二、 填空题
1、劳动者权益 劳动条件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 2、合法 公平 平等自愿 诚实信用 3、法律规定的条件 程序 法律人格 4、不正当手段 泄露 使用
5、天然 自然因素 环境污染 生态危机 二、选择题
1、C 2、B 3、D 4、C 5、A 6、ABD 7、ABCD 8、ABD 9、ABC 10、ABCD 11、AC 12、ABCD 13、ABCD 14、ABCD 15、ABC 三、辨析题
1、观点错误。为遏制部分用人单位恶意使用试用期,劳动合同法做出了针对性规定,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中,要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必须有证据,有理由,证明劳动者哪些方面不符合录用条件,为什么不合格。如果用人单位恶意使用劳动者,不尽应尽的义务,劳动者诉诸法律时,用人单位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2、观点片面。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下列情形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3、观点片面。《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四、材料分析题
1、皮衣厂对其生产的产品负有质量保证责任,因此应当承担产品责任,当售出的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市,,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
作为格式条款“当面检验,概不退货。”无效。皮衣厂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1)某宾馆不能单方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为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某宾馆与李某约定不得结婚的条款用违反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是无效条款。合同应继续履行。(2)某宾馆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违反了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禁止性条款的规定,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某宾馆应退还李某的抵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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