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既有住宅加
装电梯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深规土[2013]765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12.25 【实施日期】2013.12.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深规土〔2013〕76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改善既有住宅的居住品质,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方便市民生活,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设函〔2008〕481号)和《关于推进全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补充指导意见 》(粤建设函〔2010〕678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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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
第一条 在满足建筑结构、消防等安全要求和城市景观的前提下,已办理房地产权登记的既有住宅可以申请加装电梯。
已纳入市政府批准的全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和土地整备计划的住宅不得申请加装电梯。
第二条 既有住宅申请加装电梯,应当以栋(梯)为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业主可以委托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具体负责加装电梯的工程报建、设备采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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