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控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人事考核制度
为鼓励和鞭策我院志愿者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进一步充分调动协会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促进各成员的团结合作,形成内部的良性竞争,推动青年志愿服务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以下人事考核制度。
一、考核的原则:
第一条 有据的原则:考核的依据是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各成员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工作性质等。
第二条 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各成员对协会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成员的错误行为,使考核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及时。
第三条 公开的原则:为了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考核结果必须公开。 第四条 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为严防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协会所有成员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奉献精神。 2.遵守组织纪律
3.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4.遵守国家法律。 三、义务
⒈ 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⒉ 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⒊ 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具体管理、考核制度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 2、在会议和活动期间,与会成员(包括其他部门跟会干事)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情节严重且屡次不改者,可开除出会。
3、因故不能到席者,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征得部长同意后方可缺席。 4、若因学校重大活动或协会内部工作原因无法到会者,经部长证明,可不按请假处理。
5、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事后再说者则记请假一次。
6、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则需出示请假条以作证明。
7、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即自动退会。 8、协会成员迟到三次记为请假一次,请假三次视为旷会一次,旷会五次则视为自动退会。(注:协会成员累计请假次数不得超过六次。)
9、在协会内各项工作中表现优秀者,经协会内各负责人讨论协商同意后,可免请假或旷会一次。
10、所有协会内成员,不论会长、部长、干事、志愿者都应严格自觉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
具体加、扣分细则 (一)加分细则
1.各类青年志愿者的活动参与者加2分;组织者加3分,(大型活动按负责和参加的项目来计分)
2.在活动中表现突出或提出有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的参与者在2分基础上再加0.5分(组织者除外)
3.提供活动构思并被采用时,策划者加5分,并具体负责该活动。 (二)扣分细则
1.青年志愿者在参加各类活动中迟到,早退,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一次减2分(因故不能参加或未按时参加并经调查情况属实者例外)
2.在活动过程中,用于活动的公共物品丢失或损坏,不能按时归还时,物品的分管人扣2分,并照价赔偿。
3.青年志愿者在活动中违反活动纪律和青年志愿者章程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1分(口头警告),2分(警告),3分(劝退) 注:加扣分情况反映在志愿者手册或志愿卡上 (三)奖惩办法
1.表彰:设“优秀负责人”,“优秀干事”,“优秀志愿者”。每学期评选一次
奖励方式:记入档案并颁发证书;按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细则加分。 2.处分:“口头警告”,“警告”“劝退”三级处分。
程序:由人事中心提出,主席团审核决定,并由人事中心备案,扣分“参照扣分细则”
(1)口头警告
参与各类工作、活动三次迟到,两次缺席(根据细则有合理原因者例外) 工作、活动时擅离岗位、怠工
工作、活动时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2)警告
对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 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了不良后果 两次口头警告处分 (3)劝退
假借青年志愿者名义谋取私利 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或礼品
各类工作活动五次无故迟到,三次无故缺席 志愿者干部管理及要求
本院志愿者干部须满足以下要求方可任职: 1、 学习成绩良好,熟悉工作和组织结构;
2、 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展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经验; 3、 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在本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担任职务: 1、 有两门或两门以上功课不及格者; 2、 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党、团、行政处分者; 3、 因违反规定,被管理部门撤职的干部; 4、 有其它不宜担任志愿者负责人事项者。
四、会员管理
凡愿参加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承认本会章程,对志愿者精神有着较高追求,能够长期坚持不懈志愿服务,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的基本身体,技能素质,经本协会注册,即为会员。本会会员必须以为人民服务为活动宗旨。当个人利益与组织利
益发生冲突时,必须服从协会安排。 会员享有的权利
1.参加有关会议,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与倡议。 2.根据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与参加活动。 3.推荐介绍其他会员。
4.提出困难与问题,寻求协会给予帮助解决。 5.申请退会的权利。 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章程,执行决议。
2.积极参加活动,完成委任的任务,并向协会做工作汇报。 3.宣传本会宗旨,维护本会剩余,扩大本会影响。 4.关心本会工作,主动向本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会员管理
1.会员以小分队形式参加活动后,由本队队长填写登记表,会员签字,又接受服务者及协会委派负责人予以确认。
2.建立小时服务制,以完成志愿服务的小时以作为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标准。计算时数以登记表的纪录为主要依据。
3.会员如有做出有损协会声誉或在规定志愿活动中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则视为自动退出本协会。
4.对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努力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会员或分队,经协会讨论决定,给予成为协会成员表彰奖励。 5.会员或分队以本协会名义组织开展活动须上报。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由主席团和协会各成员加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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