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管理质量督查反馈
(2014年第三季度)
北院:
1、碘伏开启后未标开启时间或使用后未及时进行密封。(内一科、妇产科、外二科、内二科、急诊科)
2、换药缸未24小时更换,生理盐水开启后已过期未及时丢弃。(产房、外二科) 3、氯化钠、酒精等开启后超过有效期 (妇检室、外一科),无菌物品过期(输尿管导管) (手术室)
4、手术室无影灯存在灰尘,空调过滤网未清洗。(手术室)
5、戊二醛浸泡器械的容器上3M指示带信息标明不齐全(外二科、手术室、针灸理疗科)
6、洗手池区域卫生差或物品摆放混乱。(外二科、妇产科) 7、贮槽无开启时间。(外一科、针灸理疗科)
8、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混装,废弃针头未采取防刺处理。(外一科、内一科) 9、雾化、吸氧设施(雾化连接管、湿化瓶、流量阀等)保存或消毒不按要求。(产房、外一科、外二科、内二科)
南 院:
1、碘伏开启后未标开启时间或使用后未及时进行密封。(血透室、妇检室、产房、内二科、内一科、针灸理疗科)
2、换药缸未24小时更换,生理盐水开启后已过期未及时丢弃。(产房、急诊科) 3、
4、处置间或治疗室台面未及时清理。(外二科、外一科、手术室) 5、洗手池区域卫生差或物品摆放混乱。(外二科、检验科)
6、戊二醛浸泡的镊子筒和针头缸信息标明不齐全。(血透室、外二科、妇产科) 7、血透室下机时更换了床上用品,但床单元及机器表面消毒工作未执行好。(血
透室)
8、贮槽无开启时间,贮槽下面透气孔未关闭。(血透室、外一科)
9、护士接触导管等无菌操作时未带口罩或执行手卫生。(血透室、内二科) 10、医疗废物存在混放现象,废弃针头处理不符合要求,存在职业暴露危险。(妇检室、内二科、外二科、针灸理疗科)
12、运送无菌物品箱未每日清洁消毒。(供应室)
整改措施:
1、加强重点部门医院感染管理,手术室、产房、供应室、血透室等应落实好消毒隔离制度、手卫生规范、医疗废物管理等,按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要求执行相关操作及治疗。
2、规范无菌物品的使用和管理,杜绝过期药品和物品;碘伏、酒精等开瓶应标明开启时间,污染或过期不能再使用。
3、对处置室、治疗室、换药室、治疗车等应按要求进行平面消毒,常规采用浓度500mg/L含氯消毒液。
4、雾化、吸氧设施、止血带能按要求消毒及保存。
5、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并做好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防护,发现职业暴露及时进行处理并上报。
6、按照手卫生规范要求,备用好各种手卫生设施及用品,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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