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座椅及前面没有座椅或护栏的座椅应安装汽车安全带。安全带应有认证标志。
11.11.1.2 卧铺客车的每个铺位均应安装两点式汽车安全带。 11.11.1.3 汽车安全带应可靠有效,安装位置应合理,固定点应有足够的强度。
11.11.2 车内外后视镜和前下视镜
11.11.2.1 车辆(挂车除外)必须在左右各设置一面后视镜;车长大于6m的平头客车和平头载货汽车车前应设置一面下视镜。轿车和客车驾驶室内应设置一面内后视镜。
11.11.2.2 车辆车外后视镜的安装位置和角度应保证看清车身左右外侧、车后50m以内的交通情况。前下视镜应能看清风窗玻璃前下方长1.5m、宽3m范围内的情况。
11.11.2.3 车内外后视镜和前下视镜应易于调节,并能有效保持其位置。
11.11.2.4 安装在外侧距地面1800mm以下的后视镜,当行人等接触该镜时,应具有能缓和冲击的功能。
11.11.3 车辆驾驶室内应设置防止阳光直射而使驾驶员产生眩目的装置,且该装置在车辆碰撞时,不应对驾驶员造成伤害。
11.11.4 轿车及在寒冷地区营运的车辆的前风窗玻璃应装有除雾、除霜装置。
11.11.5 客车车内空气调节
11.11.5.1 空调系统应具有制冷或采暖功能,并应运转正常。不允许
采用直通式采暖方式。
11.11.5.2 应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11.11.5.3 燃烧式采暖系统和利用排气余热的采暖系统应设置有害气体安全报警装置。 11.11.6 燃油系统的安全保护
11.11.6.1 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牢靠,不致因振动和冲击而发生损坏和漏油现象。
11.11.6.2 车厢内不允许装设燃油供给系统。
11.11.6.3 燃油箱的加油口及通气口应保证在车辆晃动时不漏油。 11.11.6.4 车长大于6m的客车燃油箱距客车前端面应不小于600mm,距客车后端面应不小于300mm。不允许用户加装燃油箱。
11.11.6.5 燃油箱的通气口和加油口不得在有站席和座席的车厢内开口。
11.11.7 车辆发动机的排气管不得指向车身的右侧,排气口至燃油箱的距离不得小于500mm,客车的排气口应伸出车身外蒙皮。 11.11.8 车身小于或等于6m的载客汽车前后都应设置保险杠,载货汽车应设置前保险杠。
11.11.9 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
11.11.9.1 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载货汽车和挂车两侧必须装备侧面防护装置,但本身结构已能防止行人和骑车人等卷入的汽车和挂车除外。
11.11.9.2 除牵引车和长货挂车以外的汽车及挂车,空载状态下其车
身或无车身底盘总成的后端离地间隙大于700mm时,必须装备能有效防止其他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等从车辆后下方嵌入的防护装置。 11.11.10 载货汽车车箱前部应安装比驾驶室高70mm~100mm的安全架(自卸车、载质量1000kg以下的载货汽车除外)。
11.11.11 驾驶员和货物同在一个车厢内的厢式车前排座椅的后方应安装安全架。
11.11.12 营运车辆应装备与其相适应的有效灭火装置,灭火装置应安装牢靠并便于取用。 11.12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11.12.1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标志应符合GB13392的规定。 11.12.2 车厢、底板应平整完好,周围栏板必须牢固,铁质底板装运易燃、易爆货物时应采用衬垫防护措施。
11.12.3 车辆的排气管应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运送易燃易爆货物的车辆排气管应在车身的前部,车辆尾部应安装接地线。
11.12.4 应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工具。消防器材在车上应安装牢靠并便于取用。 11.12.5 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应适合所装货物的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并应根据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卸压阀、防波板、遮阳物、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等相应的安全装置;罐(槽)外部的附件应有可靠的防护设施,必须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跑、冒、滴、漏\,并在阀门口装置积漏器。
11.12.6 使用装运液化石油气和有毒液化气体的罐(槽)车及其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对液化石油气汽车罐(槽)车安全管理的规定。 11.12.7 应定期对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程度的检查,当污染量超过规定的允许水平时,不得继续使用。
11.12.8 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可移罐(槽)等的车辆,必须设置有效的紧固装置。 11.13 汽车列车
11.13.1 汽车列车的比功率 Pd=Pe/mt (5)
式中:Pd--汽车列车的比功率,kW/t; Pe--汽车列车发动机功率,kW; mt--汽车列车最大总质量,t。 汽车列车的比功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mt<18t: Pd≥6.88
18t≤mt<43t: Pd≥4.40+38.80/mt mt≥43t: Pd≥5.40
11.13.2 汽车列车在平坦干燥的路面上直线行驶时,挂车后轴中心相对于牵引车前轴中心的最大摆动幅度:全挂汽车列车应不大于200mm;半挂汽车列车应不大于100mm。
11.13.3 汽车列车制动滞后时间:挂车最后轴制动动作滞后于牵引车前轴制动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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