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用中农民利益受损情况的调查
13春行政管理本科 文 治
调查目的:农民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的自身利益是否真正受到保障 调查时间:2014年9月1日———10月15日。 调查对象:师家园则,石台寺村等村民、村干。 调查方法:抽样调查。 调查地点:师家园则,石台寺。 概述
我们国家非常重视三农问题,这也是历代领导者的重要工作。随着我国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工业化的发展、城市人口增加等一系列问题推动了农村土地的开发利用,但是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引发的社会矛盾成为近几年的一个热点话题。我县在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这类问题。征地不当致使农民利益受损,农民和政府以及开发商的矛盾加深,加上我县农业生产活动历史久远农民主要种植枣树和糜子豆类和其他杂粮等,土地的征用让原本靠山吃山的农民失去了生活来源他们不得不离开这里寻求新的谋生出路,农民离开原本生活的家乡导致农村老无所依出留守儿童没有很好的教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出现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谐。近日,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对农村征用土地中农民利益影响情况的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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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被征地拆迁的失地农民现超过1000多户、5000多人,占全县人口近25%,其中,劳动力总数3.4万余人,目前失业人数达1千人左右,征地拆迁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
(一)生活来源减少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农民生活靠的是土地。征地拆迁之前,城郊农民收入相对稳定:一是种植业收入,一般劳动力年收入在15000元左右;二是养殖业收入,一般劳动力年收入在20000元左右;失去土地后,以上两类收入都没有了,只能靠外出打工就业以维持生计。但由于失地农民中无技能低文化人员较多,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多数待遇不高、相对辛苦,如:
保洁、保安、搬运、装卸或超市售货等,月收入一般在1000—1600元,根据我们对赤土沟村、石台寺村的调查,失地农民反映,现年劳动力收入一般也只能维持在12000—16000元左右。同时,征地农民中目前已就业的人数还不到全部总数的一半,大多数失地农民还处于失业或不稳定就业状况,60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几乎无收入来源,仅靠各级政府的补贴,家庭收入减少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
(二)生活费用增加
一是基本生活费用。征地前的农户,原来绝大多数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等,住房(私房)、吃菜(自己种)、用水(井水)等基本生活从不花钱。失去土地后,吃饭、买菜、等基本生活样样要掏钱。据不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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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一个三口之家,正常情况下的基本生活费用比征地拆迁前多支出近1800元。
二是就学、就医等其他生活费用。目前,失地农民公共交通、教育布局等配套设施不够完善,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影响。拿子女入学来说,以往各村、镇、办事处都有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入住小区以后,部分学生受学籍影响,入学还得交捐资助学费;收费标准也相应地高一些,再拿看病就医来说,虽然失地农民仍可以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由于种种条件限制,他们平常如有小疾小病,一般都到药店拿药,一旦出现重大疾病,合作医疗保险的补偿又变成杯水车薪。 (三)农村劳动力减少
众所周知土地对于农民有着非凡的意义,土地是他们的劳作场所,是他们生存和养老的重要保障农地被征服土地对于他们各方面保障作用也就相应失去了,国家在农地征用后也有专门的对农民利益的补偿措施,但在实际操作中农民的利益还是频频受损,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农民失去土地等于失去了懒以生存的资源他们不得不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大大减少,40到50岁的农民在农村就算是青壮年,剩下的年龄都是60以上的空巢老人,劳动力减少年迈的老人们干不了体力活他的生活成为难题造成农村孤寡老人老无所依,留在老人身边的孩子成为了留守儿童,这些孩子健康成长和教育问题令人们担忧。
(四)农民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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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征用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确实没有严格按章办事,侵占或者不合理的启迪开发屡有发生,另一方面国家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征用耕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4—6倍”根据上述规定国家在各方面都做出了确定标准但是仍然存在不足,它难以正确体现地块的区位差异和各地不同现状进而难以维护农民切身利益,而廉价的土地征用成本使政府在征地中获取了本应属于农民的土地征收与土地出让之间的差价利益侵害了广大农民的权益。
二、解决对策
(一)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促进和谐发展
目前我国在农民土地征用法律法规这一领域有相应的规范性文书,在我县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应该着眼本县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相应法律法规作出变通执行的保障制度。缺乏完善的专门土地保障制度,会导致征地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不到规范,征地工作的随意性增大,应加快研究出台土地征用专门制度的步伐,同时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力度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来监督规范征地过程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采取有效安置方式,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因地制宜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安置方式构筑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网,除了货币安置方式使被征地农民享有真正长远生活保障,如可以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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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留地安置形势即在征用土地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被征地村民免缴有关费用,用于发展二三线产业,可以在征地中只支付农村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不在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改由建设标准厂房产权属村,采用租赁的形势以获取土地长期收益,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实行股份制经营模式棉捻收取红利增加村集体收入,还可以有企业开单,政府组织免费劳动技能培训,企业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以获得稳定的生活来源。同时应探索建立和完善失土农民获得基本生活来源,从而减少消除被征地农民对政府征地行为的不满情绪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加强舆论媒体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新闻媒体肩负着监督社会热点社会民生等问题他们不仅是窗口也是党的喉舌是党和人民的桥梁纽带,所以他们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责监督土地征用的每个环节,另外新媒体的出现也为人们带来了很多方便,尤其是近几年大家都在玩微信微博等我们时常在这些新媒体中可以看到很多与草根有关的社会人点,所以我们也可以利用这些媒体为我们的广大农民朋友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我们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升我们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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