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散养生猪重大疫病“三针同免”
试点工作方案
为做好散养生猪重大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探索散养生猪便捷有效的强制免疫方式, 有效降低散养生猪强制免疫劳动强度,提高散养生猪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去年我省开展了散养生猪重大疫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三针同免”试验。试验结果表明,实行“三针同免”未对免疫效果产生显著影响,未发现明显不良反应。为进一步检验“三针同免”可行性、实用性、有效性,以便在全省推广,特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试点目的
进一步验证“三针同免”在我省散养生猪强制免疫中的可行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为创新散养生猪强制免疫方式和推广“三针同免”模式,提供准确可靠的田间试验数据和决策依据。
二、具体试点工作安排 (一)试点地点
省畜牧兽医局将根据推荐结果,在南昌、宜春、抚州、吉安、九江5个设区市各选择1个县(市、区)作为省级“三针同免”试点县。
试点县的条件为:1.有开展试点的积极性;2.具备组织
开展“三针同免”的技术力量和工作基础;3.具备3个以上散养生猪数量较多的村,且近年来未发生过重大动物疫情。
每个试点县(市、区)选取3个村进行试点。 试点村应具备的条件:散养生猪较多,村级动物防疫员专业素质相对较高,近年来未出现过较大的动物疫情。试点村名单由各试点县确定后报至省畜牧兽医局。
(二)试点时间安排 第一次试点时间安排:
3月中旬之前,制定方案,落实好试点县、乡; 3月下旬之前,进行“三针同免”技术培训和试点工作安排;
3月下旬至4月上旬,完成疫苗注射工作; 5月上旬之前,采集血样进行实验室检测;
7月上旬之前,对有关数据及试点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和总结。
第二次试点时间安排:
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完成疫苗注射工作; 11月上旬之前,采集血样进行实验室检测;
12月底之前,对有关数据及试点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和总结。
三、“三针同免”技术要点 (一)疫苗选择
采用中标疫苗生产厂家供应给当地,并在规定温度下妥善保存,且在有效期内的猪口蹄疫(灭活苗)、猪瘟(弱毒苗)、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弱毒苗)疫苗。
(二)免疫对象
免疫对象为散养生猪,要求该猪只近期未注射过上述三种任何一种疫苗,且健康状况良好。
(三)针头选择
大猪使用12×25号、小猪使用12×20号针头,深部肌肉注射。对不同散养户的生猪进行免疫注射必须更换针头。
(四)注射方法及剂量
猪瘟活疫苗、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用一种稀释液同等份混合稀释后一次性注射到猪耳后颈部一侧肌肉,另外一侧肌肉注射猪口蹄疫疫苗。剂量按照疫苗说明书使用剂量进行。免疫注射要科学、规范、安全操作,原则上每头猪免疫剂量为1头份,若免疫剂量加大,要做好登记和说明。
(五)副反应观察和佩标建档
免疫后应注意观察有无明显的临床副反应情况,并及时记录和上报;要给生猪佩戴免疫耳标,并及时做好免疫记录(含免疫时间、免疫猪头数、疫苗批号、生产厂家、耳标号码等)和副反应记录。
(六)采样送检
免疫注射后第30天,由设区市与试点县疫控中心负责
采集血清样品,附上免疫档案,送省动物疫控中心进行免疫抗体检测。每个试点县采集3个试点村和1个非试点村生猪血样,每个村采集不少于30份样品。采样要求规范、真实,以便准确评价。
四、组织分工
试点工作由省畜牧兽医局组织实施,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具体协调、制定实施方案、技术培训与指导、样品检测以及数据分析及结果评估,有关市、县畜牧兽医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试点村做好免疫、建档和采样等工作。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