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炉中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
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工作细则》、区委《实施细则》和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切实加强我校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我校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上级教育部们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就我校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1)、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
1、学校校委会成员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要求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兑现廉政承诺情况,把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
在的问题。
4、要定时邀请包联领导参加我校的民主生活会,让上级领导了解我校教职工的情况,能听取他们的意见,从而加强对我们基层的指导和监督作用,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
5、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做好充分调研工作,广泛征求意见、确定好主题,根据主题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会后要将民主生活会解决的主要问题向全校教职员工通报,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
6、对民主生活会未能按照规定要求召开的,或者群众反映的问题未能解决的,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的批评,直到责令重开。
(2)、建立完善民主决策制度。
我校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将本校的重要事项纳入民主决策范围,实行集体民主决策。
1、民主决策的范围: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讨论、论证;年度目标任务的确定、岗位职责的确定和调整;职称评定、评优树模等切实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
2、民主决策的注意事项:
①、列入民主决策的事项要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
定,实行会前预告制度,在会前应该将拟研究的事项告知领导班子成员。
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时,班子成员要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就拟研究决定事项提出书面意见。
③、实行民主决策表决制度。所有的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就会议研究事项发表意见并分项进行表决,经班子全体人员三分之二同意后通过。
④、领导班子民主决策会议应该做好详实的会议记录,记录研究事项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包括未参加人员的书面意见,统计出表决的情况并及时向教职工公开。
⑤、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违反民主决策制度或者决策内容违规违纪造成决策失误或不良影响的,根据决策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推行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1、实行联签会审制度。由学校校长负责财务审核工作,每笔业务发生后经办人必须持正规原始发票,签注经办事由,经校长审核后报销,财务人员每月将财务报表等报领导及时审阅。
2、对学校资金的监督。学校预算内、外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学校收支的现金是否按规定及时送存;使用现金是
否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有无随意借支、挪用、白条抵库以及套取现金的现象等。
3、对学校收入方面的监督。主要查看学校各项收入是否按规定的范围与标准合理组织。对应上交的收入是否按规定上交了,是否有拖欠、挪用以及截留、坐支等情况。
4、对学校支出方面的监督。学校各项支出是否按预算规定的范围、内容与要求进行支付,有无乱支乱用、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与贪污盗窃等情况;各项支出是否真正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为教学服务,讲求办学效益;是否严格执行了费用开支标准,有无擅自扩大范围与提高标准的情况;财产物资的购置是否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等。
5、对学校财产物资方面的监督。学校财产物资的购进、验收、领发、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损失浪费与失窃的情况;教育、教学与科研设备的保管是否妥善,有无专人负责和有无乱堆乱放等情况;学校财产物资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物品购进是否按规定执行等。
6、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学期向全体教职工公开一次财务的收支情况。公开内容以会计报表为主,并应对财务核算、收支情况、业务招待费、固定资产变更等情况作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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