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6S”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一、基本规定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的生产现场、库房、办公室、环境卫生责任区的检查、考核和奖惩。
2、各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是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违反本《办法》中任一条款,处罚执行单位通过党群工作部按照该条款的扣款金额加倍进行处罚。
4、一次检查中,一个单位有五处或五处以上违反同一条款的,在处罚单位的同时,分别处罚该单位正职中干100元、副职中干70元和现场管理员或技安员50元。
5、一次检查中,单位同一个职工的违法行为累计超过五次的,在处罚违章者的同时,分别处罚该单位正职中干100元、副职中干70元和现场管理员或技安员50元。
6、对月罚款总额超过2000.00元的单位,其行政正职领导应负管理责任,公司将给予经济处罚,即处罚行政正职领导100.00元;以后单位月罚款总额每增加1000.00元,处罚金额按 100.00元递增;副职领导按正职领导罚款的70%处罚,现场管理员或技安员按正职领导罚款的50%处罚。
7、对各单位的罚款,由公司现场管理办公室按月汇总,报公司主管领导签批后送交公司财务会计部在其单位次月的工资收入中扣除;对中层领导干部的罚款,由公司现场管理办公室按月汇总,报分公司主管领导签批后送交公司党群工作部在其次月的工资收入中扣除;对各单位员工的罚款,由公司现场管理办公室按月汇总后交被处罚员工所在单位领导执行,由各单位将执行情况送交现场管理办公室备案。
8、公司现场管理各专业组按照《兵装集团公司现场“6S”管理标准实施细则》和本《办法》,对各二级单位每日巡查、每周专项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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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一次、每月全面普查一次。
要求:
(1)检查严肃认真,不走过场,有错必纠、有错必罚; (2)检查有记录并详细、规范;
(3)各专业组每月检查后,认真填报专业组月报表(根据本专业组负责的条款,写出每一条款存在的问题、应得分、扣减分、实得分、总分),报表在每月末28号前送交到公司现场管理办公室。无记录或逾期未交报表的,处罚专业组组长100元/次。
9、对公司现场管理各专业组下达的《现场管理检查整改通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按通知要求和整改内容举一反三地开展自查自纠,按规定、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并按规定时间将《整改情况返回单》反馈给下达通知的专业组。未按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整改的,处罚责任单位200元/次;未按时反馈《整改情况返回单》的,处罚责任单位100元/次。
10、公司各专业组要在整改单位完成整改后,对整改情况进行认真复查。未复查的,每次处罚专业组所在单位100元。
二、现场整理检查与考核
11、二级单位内两级现场“6S”管理组织网络健全、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每一人。网络不健全或职责分工不明确,发现一项扣100元。
12、二级单位根据公司下发的《年度生产现场、办公室现场“6S”管理工作计划》,每月制定出本单位的《现场“6S”管理月计划及计划完成考核表》按计划内容实施和自检。每月未按规定执行,处罚责任单位100元/次。
13、各单位每天要安排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按照公司的《办法》负责对本单位的生产现场、库房、办公现场、环境卫生责任区认真进行检查、整改。要求每天有检查记录,记录完整、规范。每月无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值日或检查后无记录的扣责任单位300元/次。
14、各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有现场管理内容的会议,形式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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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生产作业会、班组长会等),研究解决现场“6S”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记录完整、规范。按月检查一次,无记录的扣责任单位100元/次。
15、各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员工学习《兵装集团公司现场“6S”管理标准实施细则》和公司《办法》,形式不限。要求记录完整、规范。按季度检查,无记录的扣责任单位100元/次。
16、各单位要利用各种会议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员工执行意识,提升员工素养,促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行为规范化。每月至少一次。要求记录完整、规范。按月检查,无记录的处罚责任单位100元/次。
17、各单位要利用黑板报、公司广播、电视积极开展现场“6S”管理、清洁生产和精益生产知识的宣传。
要求:各工厂每季度出一期黑板报、每季度投2—3篇广播稿;缺一期黑板报处罚责任单位100元;缺一篇广播稿处罚责任单位50元。
18、工具柜内只允许存放本岗位使用的工具、刀具、量具和工作服、清洁用品。违反规定,一个工具柜处罚责任人20元。
19、工具柜内应做到物品分类定置、整齐摆放。柜内要贴有填写规范的定置表,且表物相符。无定置表或物品杂乱无章、表物不符,一个工具柜处罚责任人20元。
20、按照公司制定的“必要物品与不必要物品”标准,将所有“不必要物品”全部清理出现场和办公现场。未做到,发现一处处罚责任单位50元。
三、整顿工艺、技术资料与质量
21、要有控制规定或控制文件(质量手册与程序文件、产品图样和工艺技术文件、工艺纪律管理制度、工装管理制度、工装管理制度、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工装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每项处罚责任单位50元。
22、现场使用的技术资料现行有效,符合质量控制规定或控制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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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工艺资料、工艺暂脱的编审汇签批准及更改符合程序规定; ②工艺资料及工艺暂脱要求文图清晰、内容明确、完整一致; ③工艺资料应有清晰完整目录台帐及发放记录; ④工装图样清晰、完整、统一,更改符合要求; ⑤现场使用的工艺资料及工艺暂脱现行有效; ⑥现场使用的工艺资料及工艺暂脱齐全统一; ⑦工厂工艺纪律检查每周至少一次,记录完整有效;
⑧关重工序质控点应有醒目规范的标识牌及规定的重要过程控制参数记录,要求记录完整规范。
以上8项规定,有一项不符合扣责任单位50元/项。
23、所有产品及工装模具加工设备应有一份规范的作业指导书(或工艺卡片)。
(1)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且熟悉作业内容;
(2)现场使用的作业指导书(或工艺卡片)随工件同时到位上架; (3)现场首件三检记录完整规范;
(4)现场应有符合作业指导书的过程作业参数记录;
(5)产品零件作业图物相符,按作业指导书(或工艺卡片)规定内容作业;
(6)现场使用工模具首末件及生产数量记录完整规范; (7)工模具安装使用调整合理,应有合格证及相应试模记录; (8)工模具维修保养记录完整规范; (9)工模具出现异常情况须保护现场; (10)现场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纠正。
以上10项规定,有一项不符合扣单位50元/项。 24、执行首件检验和过程工艺巡检并符合要求。
(1)未执行首件自检和交专检的,每发现一人次,每种零部件,扣责任单位100元—300元。
(2)首件检验记录填写不正确或缺项,每发现一项,对责任单位罚款5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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