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设备在所有正常使用环境下皆是满意的(满足设计、规范及工程功能要求)。
9.5.5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在抵运现场后24小时内,必须报请甲方现场技术代表进行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现场施工。
9.5.6乙方应在验收前24小时,书面提交验收申请,并按甲方现场技术代表人要求的程序,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符合甲方合同约定的设备及材料严禁投入使用,乙方限期运出施工场地并承担费用。
9.5.7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规范或合同规定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5.8甲方有权对投标文件中乙方所暂定材料的品牌、质量等做出更换要求,为确保质量,甲方可指定厂家、品牌,再由乙方签订采购合同。其结算价格按本合同相关内容执行。
9.6检验
9.6.1在合同规定质量保质期内,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质量保证条款立即向乙方提出索赔,且乙方负责整改或更换至符合要求。
第十条、工程竣工验收
10.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出具竣工验收通知书,经双方确定验收时间,由乙方组织有关政府职能单位(消防部门)进行工程接收验收。在乙方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通知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10.2已竣工工程在移交甲方前,乙方对户内所有设备、材料负有完全的照管责任,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全责。工程移交甲方签收后至交付业主前,期间发生损坏、失窃,由责任方承担。
10.3乙方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工程竣工后30天内向甲方提供经甲方和消防、城建档案馆审核确认的两套完整竣工图、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和设备
系统运行调试报告、操作及用户维修资料,若乙方结算资料中有遗漏项目视同向甲方让利,不作增加调整。
10.4、工程取得验收合格证后办理结算前,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和资料图纸各2套,方可进入结算办理。 第十一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接口(由乙方自行承担水电费),提供乙方临设场地。
2、甲方派驻 为现场专业技术代表,负责与乙方的日常业务对接和组织协调现场工作,负责涉及工程工期、质量、进度的审查、核定和调整等过程管理工作。
3、负责提供壹套施工图纸。
4、甲方及委托的四川鑫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的工程质量、进度、资料的现场监理工作;
5、按合同约定对工程进度情况支付工程款 6、协调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合作。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派驻施工现场代表 ,负责对本工程进度、质量的管理协调施工过程中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关系。
2、本合同签定后,将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报至项目监理公司。
3、施工期间应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在进场15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至监理公司审批。
4、乙方应按照现场管理制度做好现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的保管工作。 5、乙方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6、乙方进场后,应按要求购买保险。在施工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果某一方单方原因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责任方承担。
7、乙方应按照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国家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8、乙方应做好自检工作,执行工序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并做好相关技术资料。
9、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做好现场垃圾清运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场清,其费用已经包含在工程费用中。
10、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施工前期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技术交底工作。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因乙方原因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1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凡涉及消防承包范围内的相关事宜概由乙方独自负责解决和承担(技术、经济部分由相关单位确认)。
12、做好施工现场与其他单位的协调工作,不得延误工期。由于乙方施工延误等原因导致土建或其他安装工程的进度延误时,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应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工期顺延,并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13、乙方项目经理、现场技术工程师、施工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元/人.次。
14、 开工前对施工图纸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及影响通过验收之处,指出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的问题及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并及时完成图纸优化设计和报甲方审核。如因乙方未能在施工该道工序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此类矛盾、问题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乙方用自己的知识、经验按设计文件施工时,如判断将发生缺陷,要将情况如实及时报告给发包方。如甲方在乙方提出报告后,仍坚持按原设
计施工,乙方应予以执行,惟由此而产生的后果,乙方不负责任。如乙方面对设计缺陷,未及时向甲方报告,亦未采取任何有效的措施来解决缺陷,则不能免除乙方的责任。
16、编制本工程材料设备进场计划,材料设备进场前15日向甲方申报并得到甲方现场专业代表确认,进场后24小时报甲方验收并及时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的检验报告或质保证书,以证明其所用材料符合上述要求。 17、所有材料及设备乙方必须按照设计、甲方已明确要求的品牌规格采购并做好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管理工作。过程中如需更换必须报告甲方现场代表认可后才能更换。
18、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毁损、火灭、丢失的风险,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19、乙方施工期间必须随时将现场内的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现场清洁。若乙方不及时清理,甲方将有权委托他人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在收取30%的管理费用后在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且只需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该款项扣除无需乙方书面确认。
20、为甲方免费培训系统操作管理人员;经培训的操作管理人员应能熟练的掌握系统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1、 乙方自行解决施工临时设施并承担费用。
22、 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边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以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 工程质保
本工程质保期二年。在质保期内的维保由乙方负责,协议在本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后与乙方签定,但不额外计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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