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宣传江苏省文明江苏省教育共青团江苏省江苏省妇女联合
苏文明办〔2011〕12号
部 办 厅 委 会
关于转发中宣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第二届
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
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在全国开展第二届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现将《关于开展第二届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1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要认真贯彻该《通知》精神,高度重视,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好征集推荐、投票评选、集中推广等各项工作。鼓励广大教师、家长和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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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家特别是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创作,努力提供高质量、未成年人喜爱的优秀作品。
请各市文明办牵头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对推荐作品审核把关,择优推荐5首童谣报省文明办。所推荐的童谣需注明作者或整理者姓名、单位或学校、年级,作品创作或整理时间。报送截止日期:3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省文明办将对各市报送的童谣汇总后,组织评审,择优推荐上报中央文明办。
联系人:****,联系电话:*****。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文明办
江苏省教育厅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妇女联合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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