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钱江杯申报及参评项目库动态管理:
1.申报钱江杯工程,主申报单位应在项目开工三个月内向属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厅局报送创优计划申请。
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作为主申报单位的,主要参建单位的资料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汇总申报。由建设单位作为主申报单位的,主要参建单位的资料由建设单位汇总申报。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向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交通、水利、能源等工程向省级相关厅局申报。园林工程向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2.推荐单位应将符合钱江杯申报要求的工程纳入钱江杯参评项目库进行动态管理,并加强对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装饰装修施工质量的检查和指导。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整改不及时、不主动、不彻底的,要及时调整清理出钱江杯参评项目库。六、钱江杯推荐及认定程序:
1.推荐单位依据省建设厅分配的名额结合申报工程日常监管工作情况,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等额提出钱江杯推荐名单;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十五日,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将符合要求的推荐工程按质量水平高低排序后以公文方式报送省建设厅。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由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推荐上报;交通、水利、能源等工程由省级相关厅局负责推荐上报;园林工程由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推荐上报。
2.钱江杯认定办公室组织人员汇总审议钱江杯推荐名单,结合日常监管和企业信用情况,以及推荐单位的推荐意见,提出初步认定意见。初步认定意见征求厅直属机关党委和驻厅纪检监察组意见后,确定钱江杯获奖建议名单。
3.钱江杯获奖建议名单在省建设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五日。 4.公示结束后,钱江杯认定办公室将符合要求的获奖建议名单提交省建设厅厅务会议审定。审定后,省建设厅发文公布钱江杯获奖名单。5.对于已经获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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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杯称号的工程,若发现不符合钱江杯认定细则或出现异常不均匀沉降、结构性开裂、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等质量问题或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等情形,钱江杯认定办公室应会同推荐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核实,取消该工程钱江杯称号,对申报企业予以通报,三年内不接受该企业再次申报。同时,视情减少推荐单位下一年推荐数量。
七、本认定细则适用于2019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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