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资料 (2017版 第十二册)
安全设备设施验收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
年 月 日
十二、安全设备设施验收
12.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拆安全验收表 12.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拆安全验收表 12.3高处作业吊篮安装安全验收表 12.4外挂防护架安装验收表 12.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验收表 12.6塔式起重机安装(顶升)使用验收表 12.7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验收表
12.8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使用验收表 12.9架桥机安装使用验收表
12.10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安拆验收表 12.11承插式盘扣式模板支架安拆验收表 12.12承插型套扣钢管模板支架验收表 12.13高大模板支架安拆验收表
12.14临边洞口、交叉作业防护设施安全验收表 12.15悬挑式卸料平台安装安全验收表 12.16操作平台安拆验收表
12.17劳保用品及“三宝”设施安全验收表 12.18混凝土及砂浆机械安装安全验收表 12.19木工机械安装安全验收表 12.20钢筋机械安装安全验收表
12.21气瓶设施安全验收表 12.22电焊机安装安全验收表 12.23桩工机械设施安全验收表 12.24机动翻斗车安全验收表 12.25潜水泵安全验收表 12.26振捣器安全验收表 12.27一般基坑支护安全验收表 12.28深基坑支护安装验收表 12.29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验收表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拆安全验收表 表 12.1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验收部位 验收日期 验收结果 序验收 号 项目 代号说明 结构类型 檐口高度 建筑面积 验收高度 :√﹦合格 ×﹦不合格 —﹦无此项 验 收 内 容 验收结果 备注 1 2 3 4 5 6 7 8 施有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 工 悬挑梁与建筑结构的连接等方施工方案对立杆的稳定措施、案 关键部位,绘制大样详图指导施工 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进行检查验收,钢管上严禁打孔,应采用Φ48.3*3.6的钢管。 材 管涂有防锈漆 质 型钢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要求,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控 书。悬挑梁的U 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材质应符合现行制 国家标准 钢管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资料,钢 扣件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新、旧扣件进行防锈处理 9 地基 基础 控制 措施 悬挑 梁及 架体 稳定 立杆垫板或底座底面标高高于自然地坪50mm~100mm 地基基础表面坚实平整,排水通畅,垫板不晃动,底座不滑动,不沉降,立杆不悬空 脚手架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按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悬挑梁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悬挑架不得采用钢管,建筑结构受力点能承受架体的重量 10 11 12 13 14 多层悬挑每段搭设高度不大于20m 悬挑梁按悬挑架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每一纵距设置一根 立杆底部支托在悬挑梁上并有固定措施 架体连墙件的布置按方案设置,其位置靠近主节点与建筑物结构刚性拉结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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