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源发电公司 发电运行部管理制度
3.6.12 设备停送电时出现遗漏未造成后果者每次考核100元。造成后果
者按公司考核规定处罚。
3.6.13 更换保险后废保险不清除遗留在柜内者一次考核20元,停电后保
险未按规定存放者一次考核20元。操作结束,工具遗留在现场者一次考核20元,造成工具丢失者,加倍考核。
3.6.14 倒闸操作,小车开关的停送电,发现无票操作者一次考核月奖,
同时百次操作回零。
3.6.15 低压辅机设备的停、送电无命令票者,一次考核责任单元长100
元,考核操作执行人50元。电话下达操作命令,操作人应记录下操作内容并进行复诵操作内容,操作完毕交单元长备查,否则考核操作人50元。
3.6.16 配电室开关操作把手、拆除安全措施的地线、遮拦网、标志牌不
收回且不按规定位置摆放者的考核责任操作人、监护人各20元。 3.6.17 工作票注销后运行设备上仍保留安全措施者,考核工作票注销许
可人20元,同时考核责任单元长(或班组负责人)20元。 3.6.18 出配电室应锁门,否则一次考核20元。后夜班人员在机房光线充
足时应及时关闭机房照明、炉本体照明;光线不充足时,及时开有关照明,否则考核责任班组20元。
3.6.19 设备操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考核当事人50元,
损失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3.6.20有意拖延化学运行设备失效时间,开启备用设备投入运行或其它
弄虚作假现象,以减轻当班再生工作量考核当班100元,同时按照《发电部小指标竞赛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6.21无异常情况下交接班除盐水箱水位必须在规定范围,否则按小指
标违纪考核。
3.6.22 除盐水箱污染一次,考核当班责任人员月奖。
3.6.23 交换器操作不当造成跑树脂,一次考核50─100元。
3.6.24发现水质指标不合格,不及时汇报,考核责任人50元,班组负责
人不及时汇报,考核50元,超过24小时不报,考核班组负责人各100元,对主设备安全运行造成威胁或有意隐瞒不报者者,考核200-500元或按公司考核意见执行。
3.6.25 手工分析与仪表切换时,不按要求填报,一次考核20元。 3.6.26 仪表指示不正确,未加分析仍抄表者,每次考核20元。
3.6.27 加药泵因超压使压力表或加药管损坏考核100元——300元。 3.6.28 启停不及时,不定期取样化验、调整,人为造成水汽品质恶化,
一次考核10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或按公司意见考核。 3.6.29 误填、漏填报表考核20元,弄虚作假者考核300元。
3.6.30压酸碱时,跑酸碱一次考核50元,损失超过500元考核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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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元,考核500元,超过3000元,降岗使用或按公司考核意见执行。
3.6.31清水箱、超滤水箱、中间水箱溢流一次考核50元,除盐水箱、氨
箱、联氨箱、溢流一次考核100元。
3.6.32对每批进厂的化学药品要进行化验,否则每次考核100元往生产
现场送的药品要做到准确无误和及时,如有差错考核专责人50元; 3.6.33 对水处理台式仪表每周校验一次,缺一次考核专责人50元; 3.6.34标准色阶不及时更换,每次考核50元。
3.6.35 水处理药品要保证生产备用,如药量不足影响生产每次考核50
元。
3.6.36 水处理每次做完分析后,要及时倒掉水样,并清洗干净各玻璃容
器,否则每次考核20元。班组负责人对运行分析记录不审查,不签字一次考核10元。
3.6.37#1.2炉未按规定进行锅炉受热面吹灰,一次考核50元。
3.6.38 不严格执行各项技术命令和技术措施,一次考核100元。造成严
重后果的视情节处罚。
3.6.39 不按规定投退保护、联锁及自动装置的,按照《保护、联锁及自
动装置投退规定》执行。 3.7日常管理方面
3.7.1 部管理人员检查习惯性违章时执法不严,一次考核50元。
不按公司要求组织各种安全检查,安全活动,考核责任安全专工50元;各种管理技术台帐,资料,记录不规范或不按时完成,考核责任专业各专工50元。
3.7.2 不按规定进行现场设备挂牌,不按时放置设备巡检卡督促巡回检查,一次考核有关专工50元。
3.7.3 广播稿按规定每少一篇,考核20元。
3.7.4 每月18号前未交月计划,一次考核责任专工20元。 3.7.5 每月3号前未交月总结,一次考核责任专工20元。
3.7.6 不认真完成上级或考核部门及部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一次考核50元。
3.7.7 上级安排的工作,管理人员没有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及没有检查督促形成闭环,一次考核责任人50元。
3.7.8 不严格履行材料领用手续而随意发放材料,一次考核保管员50元。 3.7.9 二级库物品摆放不整齐,缺少品名卡片,考核保管员20元。 3.7.10 不按时向有关领导上报各种统计报表一次考核责任人20元。 3.7.11 不及时发放劳保用品,考核办事员20元。
3.7.12 不及时发放各种奖金及津贴,考核责任人20元。 3.8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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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对工作主动、责任心强,发现设备隐患,视其情况,给以50---100
元奖励。对发现重大设备隐患,而避免发生事故及重大事故的,提出300---1000元奖励意见,提交到公司月评奖会上评奖后兑现。 3.8.2 对及时、迅速、正确地处理异常及事故,视其情节,给以100元以
上的奖励;对正确处理异常,避免了事故及重大事故的发生,为保证人身、电网及设备的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志,视其情节,提出300---1000元奖励意见,提交到厂月评奖会上评奖后兑现。 3.8.3 对积极提交合理化建议,且被公司或发电部采纳,在实践中对运行
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带来十分显著的效果,根据工作情况,给以50---200元奖励。 3.8.4 对工作中敢于大胆管理,能突出地发挥好管理人员的作用,加强劳
动纪律及文明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作业,为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的管理人员或班组人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以20---100元奖励。 3.8.5 对评为月度巡回检查明星的,每次奖励100元。 3.8.6 对评为月度两票无差错明星的,每次奖励100元。 3.8.7 对评为月度岗位分析明星的,每次奖励100元。
3.8.9 对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表现出色,
根据工作情况,给以50---100元奖励。对于承担了较为困难和复杂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较好,为发电运行部争得了荣誉,视其情节,给以100---200元奖励。 3.8.10 对于其他完成工作较好的情况,奖励20-50元。
4 职 责
4.1发电运行部管理制度职责分工: 4.2 发电运行部主任:负责提出本制度的修订意见和建议,并保证制度的
有效执行。
4.3发电运行部副主任、各专业专工、值长:负责检查和监督本制度的执
行情况,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定期提出修改意见。
4.4发电运行部值班员工,严格执行发电运行部管理制度并定期向发电运
行部提出制度修改意见。 5 反 馈
5.1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与上级制度不相符的情况,以上级制度为标准,同时及时反馈至发电运行部,以便及时修改、补充。 6.附 则
6.1 本制度未列举的条款按照公司及发电部相关制度执行,或经部委会研究后执行。
6.2 本制度解释权归发电运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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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经职工代表会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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