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维修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2015年期间的厂区内的部分零星维修发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
一、维修施工地点:在高新区、镇海区甲方所在公司范围内。
二、维修施工内容:由甲方指定,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房屋路面基建、办公设备设施、绿化、管道疏通等内容。
三、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维修单上确认。
四、本合同有效期: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五、承包方式和质量标准:乙方或包工包料,或单包工,每次维修施工前由双方协商确定,质量合格。执行现行国家规范、标准。
六、工程价款和结算方式:工程价款实行一单一报价,并在维修单上确认。自乙方维修施工结束后,并经甲方验收后,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甲方支付维修款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发生于上半年的,于当年12月31日结算,发生在下半年的,于次年6月30日结算。
乙方的报价为含税价,不得在双方确定维修后以各种理由变相加价。 七、结算期限:
甲方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开具甲方指定的发票向甲方办理付款手续,甲方收到票据后,自10个工作日内将90%的维修施工费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甲方应将10%的质量保证金于结算日起10个工作内日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八、情势变更:
由于维修内容的误解,乙方实际维修费用将超过所预报费用50%,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协商报价。
由于情况发生变化,乙方未施工前,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中止维修。施工过程中,甲方改变维修方案的,维修价格双方重新协商。
九、付款方式: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示,甲方凭发票一周内付清全款。
十、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 2、按时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按照双方确定的维修方案,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工程保修期1年(如法律法规规定保修期超过一年的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保修期负责无偿保修。
2、 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采取安全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若发生非甲方原因的任何安全事故或给甲方造成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及时提供维修施工内容的发票。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没有按甲方的要求施工或没有按合同要求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没收当年的质量保证金,并支付违约金1000元,如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大于1000元,按照实际损失承担。
甲方逾期未支付维修施工款项,按日千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