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队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作品不超过12个,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作品不超过8个;同一课程(公共基础课程)或同一专业类(大类)不得超过2个。
3.各地各单位以参赛队为单位统一向省竞赛组委会报名,请参赛市州、高职学院和教师填写好《报名表》(附1)和《报名汇总表》(附2),于7月5日前报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逾期不予受理。
4.参赛教师须为湖南省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性别、年龄、职称不限,每位教师限报1个赛项的比赛。各赛项均可以个人(在职教师)或教学团队(同一院校在职教师)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成员不超过3人,主讲教师为第一完成人。
5.已参加过往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并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不得参赛,2015年以来的国赛一等奖作品第一完成人不得作为主讲人参赛。
6.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7.大赛组委会可统一组织对大赛成果的公益性共享。 8.比赛采取匿名方式进行,除涉及不可删除和隐藏的个人实名空间等内容外,禁止参赛教师进行市州、学校和个人情况介绍。除报名表、汇总表外,各赛项提交的参赛材料不得出现参赛教师的任何信息。
9.各卓越职业院校建设立项单位必须遴选选手参赛,参加省赛和代表我省参加国赛成绩将作为卓越校建设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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