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标施工合同
28.4. 水泥仓库有管理规定和制度,水泥堆放十包一垛,过目成数,挂牌管理。水泥发放
凭限额领料单,限额发放。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做好水泥收、发、存流水明细帐。 28.5. 材料堆放按场布图严格堆放,杜绝乱堆、乱放、混放,特别是杜绝把材料堆靠在围
墙、广告牌后,以防受力造成倒塌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29. 治安管理措施:
29.1. 建立专门的保卫机构,统一领导治安保卫工作。
29.2. 严格执行出入制度。所有人员进入现场须佩带胸卡,非本工程人员进入大门须登记,
通过门卫联系,待明确接待人员后才能进入。
29.3. 工作人员仅限于工程指定施工区域内活动,非经许可禁止进入与工程无关区域逗留。 29.4. 工作人员不得在工地内酗酒或酒后进工地工作,不得携带违禁品进入,以维护财产
和人员安全。
29.5. 加强对外包队伍的管理,设专人负责对外包队伍进行法制、规章制度教育,对参加
施工的民工进行审查、登记造册,领取暂住证,发工作证及大门出入证,方可上岗工作。 30. 现场综合治理
30.1. 施工现场必须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茶水。
30.2. 施工现场必须配置保健药箱,建有急救措施,备有急救器材。配备经培训的急救人
员,并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
30.3. 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置,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做到集中堆放,
专人负责清运。
30.4.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30.5. 工地必须建有防粉尘、防噪音措施,并经常开展文明施工教育。
30.6. 现场做到按时作业,施工时间为每天的6—22点,严禁超时施工,施工期间采取各种
有效措施降低噪音。需夜间施工的,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进行。 30.7. 工地必须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并定期检查落实。
30.8. 设置门卫间有专人进行对进出人员、车辆、物品的检查和登记。 31. 工地食堂
31.1. 砌筑要求基本同宿舍。
31.2. 食堂的操作间需吊顶,墙面、食品操作台、洗涤池等用瓷砖镶贴;墙面铺贴瓷砖高
度1.8 米,地面瓷砖。操作间防蝇设施齐全。冷热、生熟食品分开储藏。 31.3. 食堂内另需设置冲洗设施,并设足够的桌椅,确保就餐需要。 31.4. 食堂人员持有健康证,并定期体检。
31.5. 食堂内应张挂:食堂卫生管理及清洁制度、食堂卫生管理网络图、及食堂卫生许可
证、食堂工作人员健康工作证,规格60*90CM。
31.6. 严禁使用再生塑料盒、铅制品。设置茶水亭、茶水桶必须加锁。 32. 临时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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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临时宿舍采用小砌块封闭砌筑或牢固的活动房,室内外墙面抹灰后用刷白,保持足
够的采光,照明、电线、开关和灯头设置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32.2. 屋面盖板可采用石棉瓦,室内地面应水泥砂浆抹面。每间平面尺寸最小3.6 米*5 米,
层高(檐口高)不应低于2.6 米。屋前走廊宽度不应小于1.2 米,水泥砂浆抹面,走廊地面与室外地面高差不应小于0.15 米,屋檐前地面设排水明沟。
32.3. 每间宿舍住宿职工不得多于8 人,不得采用统铺。宿舍建立卫生保洁值日制度,室
内、外设专人清理打扫,保证床铺、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室内清洁卫生,宿舍周围的环境卫生安全。
32.4. 宿舍内要有保暖、防煤气中毒、防蚊蝇的措施。
32.5. 冬季取暖,宿舍内不准使用煤气取暖,木炭取暖,防止煤气中毒。
32.6. 宿舍区应张挂:宿舍管理制度、工地环保员岗位职责牌、宿舍住宿人员名单(含宿
舍长)及卫生值日牌等,规格60*40CM。 32.7. 宿舍顶部必须用钢管压顶并与底部钢管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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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安全文明工地平面布置图
合同签订时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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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协议
甲方: 宁波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合同,为了规范与该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下简称“变更”“签证”)的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对于甲方正式发出的变更、签证,应及时、完整地的执行,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要求;甲方应按照变更、签证的内容及其完成情况及时、足量地支付乙方变更签证的价款;
第二条:关于变更、签证办理的约定
1. 甲方发出的变更、签证通知单,应加盖甲方指定的印章,否则乙方可以不接受;乙方出具的要求甲方结算价款的变更、签证单,如果没有甲方指定的印章,甲方将不予结算费用;
2. 甲、乙双方指定的有效印章式样如下:
(甲方印章式样) (乙方印章式样)
3. 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填制的变更、签证通知单都应使用本协议后附的标准表格,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审核费用,乙方可以不予接受;
4. 甲、乙方均应对变更、签证通知单连续编号、妥善保存;甲、乙双方都应设置变更、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交付对方单据时应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第三条 : 关于变更、签证计价及结算的约定 1. 设计变更:设计院或甲方设计部提出的变更。 证,包括各项会议中提到的整改变更等。
3. 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下发的设计变更、签证的费用估价,并报甲方预算员登记。不及时估价并报甲方预算员,甲方将不予以结算,上报的变更签证估价额不得高出或低于甲方最终审定结算额的20%,否则,甲方在该份变更签证结算价款上再下浮5%。(实施情况与立项暂定工作内容有较大出入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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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现场签证:工程师、现场监理、乙方根据现场 施工要求提出的变更及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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