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现将2018年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方法、依据
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结题申请,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审,省级重点项目需要现场答辩。评审验收依据为《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中提出的预期成果。
二、结题材料上报要求 1.提交材料
(1)《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汇报表》(附件1),纸质稿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稿;
(2)《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2),纸质稿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稿;
(3)《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总结报告》(附件3),纸质稿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稿;
(4)《省级、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精粹》(附件4),纸质稿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稿;
(5)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项目科研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各3份;项目研究的其他形式的成果材料(如问卷、量表、图片和调查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各3份,同时提交电子稿,在验收后由校团委统一管理。
(6)所有省级项目负责人需要在省大学生创新平台上填写验收报告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上述材料均须经指导教师签字及所在学院审核、盖章。 2.截止时间
本次结题材料上报时间截至到2019年4月24日。 三、答辩要求
重点项目需要参加ppt现场答辩,其余项目仅需上交结题材料。 1.答辩时间
2019年4月27日(周六)上午8:30
2.答辩地点
28号楼-220会议室(文科)、28号楼-204会议室(理工科) 3.答辩流程
项目组(主持人和成员)按答辩顺序(见附件)分文理科两个会场进行答辩,项目陈述时间3分钟,专家提问7分钟。
4.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结题答辩相关材料,并于4月27日上午8:00在28号楼220会议室签到;理工科项目有实物装置的必须带到答辩现场进行演示验收。
四、项目终止
凡无故未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学校将终止项目研究并停止其后续经费的使用,且不计入业绩考核;对承担项目的学生、指导教师三年内不得再申请本类项目。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对照《省级、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名单》(附件5),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做好结题准备工作;
2.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学校将验收结果和成果精粹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择优推广宣传;
3.所有填写表格电子稿可在团委青年在线网站资料下载栏中或学生项目负责人qq群下载;纸质稿、电子稿均以学院为单位上交校团委,联系人:欧阳秀,联系电话:86953193。
附件:
1.省级、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实施情况汇报表 2.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 3.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总结报告 4.省级、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精粹 5.省级、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名单 6.理工科答辩顺序 7.文科答辩顺序
教务处、校团委
2019年3月27日
附件1
省级、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实施情况汇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属学院 项目主持人 导师 项目进展情况:(不得少于300字) 主要成效: 经费使用情况
附件2
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姓名 项目主持人 项目组成员 所在学院 项目类型 专业班级 省级□ 校级□ 在项目中承担的工作 研究成果简介(重点介绍特色及创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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