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沁河源国家级湿地公园管理局
支部委员会谈心谈话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及时了解党员思相动态,提高党员自身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书记与支委会成员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与科室负责人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的与其他干部职工开展谈话。
二、支委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的与科室其他干部职工开展谈话。
三、科室负责人与所在科室工作人员每季进行1次谈话。 四、建立谈心谈话档案,对谈心谈话的时间、对象、内容以及取得的效果进行记录,特殊情况、特殊内容及需回避的内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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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沁河源国家级湿地公园管理局委员会
党员量化百分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激发全局党员服务职工群众、奉献社会的积极性,使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党员量化考核对象为山西沁河源国家级湿地公园管理局中全体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基本要求
1、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无特殊原因不缺席。一次无故不参加党的会议扣2分;会议学习、培训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课每次扣2分,学习笔记少一次扣1分。满分为5分,扣完为止。
2、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按时缴纳党费的每次扣1分,连续六个月不交的按《党章》规定处理。满分为3分,扣完为止。
3、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参加党组织安排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义务劳动、党日活动及其他形式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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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生活,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满分为10分,扣完为止。
4、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无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的少一次扣2分。满分为5分,扣完为止。
(二)模范作用
5、爱岗敬业,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5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5分。满分为10分,扣完为止。
6、团结同志,相互配合,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行为。有不团结行为的扣3分;不配合工作的每次扣2分;不尽职尽责解决职工群众困难每次扣5分;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的扣3分。满分为13分,扣完为止。
7、能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1分;不能按时完成党支部安排任务的每次扣1分。满分为2分,扣完为止。
8、廉洁奉公,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有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的每次扣2分;有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的每次扣1分;有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每次扣3分。满分为6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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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勇于抵制和揭露党内和行业不正之风。有正义感,对微信朋友圈的不良传播、对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制止(揭露),否则扣5分。满分为5分。
10、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对工作对象分远近亲疏,不能平等对待的,每次扣3分;个人主义严重,不能坚持原则的,每次扣3分;有打击报复他人等行为的一次扣5分。满分为11分,扣完为止。
11、德才兼备,认真履行公民义务。具有良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在工作、生活中不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的每次扣1分;不尊老爱幼、家庭不和睦的扣3分;有不遵守行业职业道德的每次扣1分。满分为5分,扣完为止。
12、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内条规。党员违纪违法受党纪处分但没有达到开除党籍程度的,按下列规定扣分:受警告处分者扣8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10分,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者扣12分,受留党察看处分者扣15分。满分为20分,扣完为止。
1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在工作、生活中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行为的视情节每一次扣1分。满分为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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