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同)
8、存货核算方法: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条的规定核算(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2)存货以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价/零售价格法,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核算 (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3)存货的盘存制度:本单位盘点采用永续盘存制/定期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领用时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5)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造成的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期末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按类别计量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五的规定核算。
(备注:企业如果年度中间改变存货计价方法,应考虑是否进行调整,对于年初确定的存货计价方法与上年不一致的,应考虑其对成本的影响情况及是否已报备给主管税务机关。)
9、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核算(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资产减值》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核算(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10、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核算(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2)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限总和法/工作量法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原值的X%)确定折旧率/《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资产类别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 % % 9
办公设备 其他设备 % % (注:如果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应说明其采用加速折旧的依据,即属于《条例》的什么情形。)
(3)固定资产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11、生物资产的核算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的规定核算。 12、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核算(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12、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1)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于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计入当期的损益/《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的规定核算和摊销 (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2)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受益年限平均摊销。 13、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核算(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14、债务重组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规定核算。 15、非货币性交易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一十三、一百一十四、一百一十五、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核算(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16、收入确认原则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八十四条至九十八条的规定核算(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17、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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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核算。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项目注释说明
(一) 利润总额的审核(对于本条下列项目,有调整项目的要说明,没有调整项目的不需要说明和保留,对于汇总纳税企业需保留营业收入和成本的审核)
贵单位经审计(如有,列示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报告编号)/未经审计的会计利润总额 XXXXXXX元。我们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审核确认的会计利润总额 XXXXXX元,审核调整增加/减少利润总额XXXXXX元,具体调整项目和金额如下表所列:(如未发生调整,则披露“暂未发现贵单位会计利润存在需要调整的事项”)。[纳税人如果是汇总纳税总机构,需逐户列出总机构、二级分支机构的收入、成本和利润,详见附件一(1)]
申报表项目 利润表项目 账载金额 审核确认数 调整数 附注索引 1.1 1.2 2.1 2.2 3 4 5 6 7 8 9 10 11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税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 (备注栏按有发生的项目排序编号,并按参考格式的要求依序进行说明)
如果执行非企业类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当采用相应的会计收支报表格式参照上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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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名称进行披露。
1.营业收入的审核 1.1主营业务收入的审核 (1)主营业务收入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账面确认主营业务收入XXXXXXX元,其中:出口销售收入XXXXXXX元,占销售收入的 %。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主营业务收入XXXXXX元。
(2)审核调整事项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依照财务会计的相关规定,应调增/调减主营业务收入XXXXXXX元。 (提示:要求分别说明本纳税年度应计未计、多计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建造合同收入等具体调整内容及金额)如果有跨年度的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注明确认收入实现时间的方法
1.2其他业务收入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依照财务会计的相关规定,应调增/调减其他业务收入XXXXXXX元。 (提示:要求分别说明本纳税年度应计未计、多计材料销售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过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等具体调整内容及金额)
2.营业成本的审核 2.1主营业务成本的审核 (1)成本核算方法说明
贵单位账面确认主营业务成本XXXXXXX元,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主营业务成本XXXXXX元。
(2)审核调整事项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依照财务会计的相关规定,应调增/调减主营业务成本XXXXXXX元。 (提示:要求分别说明本纳税年度应计未计、多计销售商品成本/提供劳务成本/让渡资产使用权成本/建造合同成本/在建工程试运行成本等具体调整内容及金额)
2.2其他业务支出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依照财务会计的相关规定,应调增/调减其他业务支出XXXXXXX元。 (提示:要求分别说明本纳税年度应计未计、多计材料销售成本/代购代销费用/包装物出租成本/相关税金及附加等具体调整内容及金额)
3.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审核(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审核确认口径计算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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