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录入申报信息时选择“是否为出口核销项下收汇”为是,保存后提示“申报信息录入成功!”,然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是否直接进行核销专用信息录入。点击“取消”按钮,系统返回“申报信息录入”列表页面;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进入“核销信息录入与修改”界面,页面显示申报单基础信息和保存后的申报信息,录入核销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进行保存。系统校验无误后提示录入成功。
(2)申报信息修改的操作步骤
以企业业务操作员的身份登录系统,打开申报单管理->涉外收入申报单->申报信息修改。系统显示申报信息修改查询列表页面。
用户可以选择“收付汇日期”进行条件组合,然后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查询。必须选择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进行查询,查询出收/付汇日期为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之间的申报单信息。
在查询结果列表中点击相应的申报号码,进入“申报单信息修改”页面。页面显示该申报单的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修改申报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提交保存。
如果页面选择“是否为出口核销项下收汇”为是,保存后系统提示“是否直接进行核销信息录入?”。点击确定,系统进入“核销信息录入与修改”页面,取消则打开申报单号录入页面。
如果页面选择“是否为出口核销项下收汇”为否,系统提示“是否清除核销信息?”。点击确定,系统删除核销信息并将验证后的数据保存入库,然后提示成功并返回“申报单信息修改”列表页面,取消则返回当前“申报信息修改”页面。
(3)审核疑问反馈的操作步骤
以企业业务操作员的身份登录系统,打开申报单管理->涉外收入申报单->网上申报信息审核。系统自动显示所有审核不通过的申报单的列表页面。
在查询结果列表中点击相关的申报号码,进入“申报单疑问反馈”页面。页面显示该申报单的申报信息及银行意见。
企业核实原申报信息有误后应对错误数据进行修改,操作方式同申报信息修改一样,此时用户需要填写企业意见、填报人和填报人电话等信息。修正申报数据后点击“修改确认”按钮保存修改后的申报信息。
企业核实原申报的数据无误后,可进行拒绝修改操作,点击“拒绝”按钮,表示企业认为银行审核有误,拒绝修改,此时用户需要填写企业意见、填报人和填报人电话等信息,并把结果返回给银行。
(4)申报单查询的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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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企业业务操作员的身份登录系统,打开申报单管理->涉外收入申报单->申报单查询。可以对如下数据进行查询:
已申报(待审核)信息查询; 已申报(已审核)信息查询; 已删除申报单查询。
十四、企业办理网上申报时如何填写交易编码和交易附言?
企业应从相应涉外业务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相应的交易编码并完整填写交易附言。以下为几种常见的涉外收入填报情况,其中ⅩⅩ表示该笔款项对应的货物名称。
(1)一般贸易方式收汇,交易编码:101010,交易附言:一般贸易ⅩⅩ货款收入(若付款对方为境内非居民账户,则交易附言:收到境内非居民一般贸易ⅩⅩ货款)。
(2)进料加工方式收汇,交易编码:102030,交易附言:进料加工ⅩⅩ货款收入。
(3)转口贸易收汇,交易编码:211011,交易附言:转口贸易ⅩⅩ货款收入(若付款对方为境内非居民账户,则交易附言:收到境内非居民转口贸易ⅩⅩ货款)。注意:转口贸易项下无需录入核销信息,即在录入申报信息时选择“是否为出口核销项下收汇”勾选否,银行不出具核销联。
(4)预收货款,交易编码:101010,交易附言:预收一般贸易ⅩⅩ货款(若付款对方为境内非居民账户,则交易附言:预收境内非居民一般贸易ⅩⅩ货款)。
(5)无关单项下样品费收汇,交易编码:109000,交易附言:邮寄ⅩⅩ样品货款收入。(6)出口海运费收汇,交易编码:201012,交易附言:出口海运费收入(若付款对方为境内非居民账户,则交易附言:收到境内非居民出口海运费)。
十五、企业办理网上申报的时间要求?
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及时性原则,发生涉外收入的申报主体,应在解付银行为其解付之日(T)或结汇中转行为其结汇之日(T)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完成涉外收入申报。
十六、外汇局对于逾期未申报有何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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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企业未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办理涉外收入申报情节严重的,所在地外汇分局以书面形式对该企业实行“不申报、不解付”的特殊处理措施。
对于被执行“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的企业,经办银行和企业应当按以下规定办理:
(1)经办银行应当督促该机构首先逐笔补报其此前未按期申报的涉外收入款项,并通知其应以纸质申报方式完成其被执行特殊处理措施期间新收款项的申报。
(2)企业应通过纸质申报方式或网上申报方式补报此前未按期申报的涉外收入款项,履行补报义务后应向外汇分局申请签发补报确认书。
(3)企业应当以纸质申报方式完成被执行特殊处理措施期间新收款项的申报。经办银行审核无误后,凭企业提供的外汇分局为其出具的补报确认书,方可为其办理该笔新收涉外收入款项的解付手续,并完成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的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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