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9号
重点项目专题协调会议纪要
2009年2月18日,李建辉市长在市政府三楼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重点项目专题协调会,听取各镇(街道)汇报重点项目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研究确定有关事项。现纪要如下:
会议强调,项目是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抓手。今年是泉州“项目建设年”,上级政府相继出台“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的政策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抢抓政策扶持的最佳时期,增强抓机遇、谋发展的紧迫感。要始终盯紧项目、服务项目,按照项目的目标要求,倒排时间进度,细化工作方案,推进项目建设。特别是要围绕“4〃19”这一时间节点,抓紧精心筛选一批质量高、导向性好、推动力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生产性、商贸性项目。要以项目带动,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投资信心、回归信心和群众的消费信心,努力在这场艰难的经济阻击战和城市保卫战中体现水平、体现作为。
一要强化责任。项目是检验一个单位和一名干部的“试金石”。要牢固树立工作围绕项目、业绩看项目推进的意识,在全市形成以项目论英雄、讲成败的浓厚氛围。要抓紧重点项目需协调解决事项的梳理,细化任务分解,明确职责要求,层层落实责任。
二要协同协力。今年是特殊的年份,项目建设更要有特殊的措施。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转变观念、主动深入企业,主动做好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要主动配合、相互支持,对工作配合不力的要专项整治,严厉禁止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现象。今后,考核干部要采取相互测评、末位淘汰等方式,提升各单位之间的协同作战能力和水平。
三要加强督查。市政府督查室要对会议议定事项抓紧立项分解,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公布各责任人电话号码。要将责任分解表印发各套班子相关领导、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各项目业主及有关企业,并明确办理时限,原则上按照本级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送上级审批的一周内上报、一个月内完成审批。要加大督查力度,采取定期督查、一周一报等方式,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真正把各个项目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会议重点就各镇(街道)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一研究解决办法。请各级各部门认真对照责任分解表(附后),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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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重点项目需协调解决事项责任分解表
参加会议人员
吴清滨 陈晋永 林庆峰 黄少伟 蔡尚才 记 录陈伟勇 张志铭 丁尚光 沈敏敏 张健龙 陈维加 林其洲 刘斌斌 吴淞江 陈东聆 尹继雄 李文宏 王清龙 陈文艺 龚子猛 吴荣世 黄建新 许荣宣 潘子良 连建筑 吴青山 黄昌木
何宏伟 颜宏达 吴鸿斌 苏 军 舒 华 蔡顺宝 许长俊 张文贤 洪建立 曾安红 庄垂生 黄锦民 陈秋景 肖金树 张谋荣 曾华共 吴丹红 柯贤富 陈希轩 陈高攀 陈诗从 黄志荣 张文节 杨竹裕 张世雄 留美婉 陈传芳 洪长江 许文倡 王沂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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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重点项目需协调解决事项责任分解表
序项目名称 号 需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青阳街道 目前土地农转用及征用报批的各项手续已完备,列入2008年第17批次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因同批次的深沪基督教堂项目须经省耕地占补批复,同批次的三个项目均须待深沪基督教堂手续完备后后重新报批,建议市政府协调国土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重新调整批次报批。 1、该路莲屿段两侧三个公建项目,建议市政府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土地报批给予支持。 2、对华源原子灰厂,建议向南移位安臵建设,并参照和平南路的标准进行补偿,补偿费列入市财政支付。 专题协调会议定事项 1、2月底前完成报批,请国土局丁尚光同志负责。 2、明确建设进度,同步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列入“4〃19”动工项目。 3、规划设计方案要抓紧完成,请规划局把关。 4、市财政先垫付1000万元。 1、兴隆路莲屿段两侧三个公建项目的土地报批要予以支持,但应符合规划要求 2、征地拆迁工作要在一个月内(3月18日前)完成。 3、补偿标准请林庆峰副市长协调确定 1、同意设臵临时天桥,请规划局审核设计方案,要保证安全,注意市容 2、预算编制后,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责任单位 国土资源局 青阳街道 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 财政局 国土资源局 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 青阳街道 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 财政局 青阳街道 责任人 丁尚光13905963222 陈长义13905989119 张志铭13905059055 庄铭理13905055166 丁尚光13905963222 张志铭13905059055 陈长义13905989119 张志铭13905059055 庄铭理13905055166 陈长义13905989119 牵头负责 市领导 1 高霞新天地商贸广场建设 陈晋永 2 兴隆路建设 林庆峰 3 建议市政府同意由开发商在和平中路阳光时代广场架设临时人行阳光时代广场天桥(时间三年),并给予适当补助,方便行人通行,进一步聚人行天桥建设 集人流,繁荣市场。 晋江市第二实验幼儿园项目用地是2008年12月18日市长青阳街道现场办公会议定事项,明确同意征用曾普小区预留地块3315平方米,在确保满足幼儿园用地要求的基础上,可适当安排760平方米用地解决检察院专案工作区用房。目前,预留地块3315平方米及检察院专案工作区用房760平方米界限尚未确定,建议市政府协调国土部门尽快确定项目用地界限。 林庆峰 4 晋江市第二实验幼儿园项目用地 要优先保证幼儿园项目用地,请规划局一周内(2月25日前)确定项目用地红线 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 张志铭13905059055 林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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