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经厂(公司)领导批准,予以公布。 136. 137. 138. 139.
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由计算机生成的工作票可采用电子签名。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签发人审核、签发。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签发人审核、签发。
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一个工作负
责人不得在同一现场作业期间内担任两个及以上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组成员。 140. 141.
机组大、小修或临检时,可按设备、系统、专业工作情况使用一张工柞票。
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时,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
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142. 143.
工作票必须编号。要确保每份工作票在本厂内的编号唯一,且便于查阅、统计、分析。 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经值长许可后,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处置,但必
须由运行班长(或值长)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没有了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记在运行日志内。 144.
许可进行工作的事项(包括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必须记在运
行班长(或值长)的操作记录簿内。 145. 146.
工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标准的术语,设备应注明名称及编号。
票面需要填写数字的,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母线可以使用罗马数字);时间按24 h计算,年
度填写4位数字,月、日、时、分填写2位数字。 147.
“工作负责人”栏:工作负责人即为工作监护人,单一工作负责人或多项工作的总负责人
填入此栏。 148.
“班组”栏:一个班组检修,班组栏填写工作班组全称;几个班组进行综合检修,则班组
栏填写检修单位。 149.
“工作班成员”栏:应将每个工作人员的姓名填人“工作班成员”栏,超过10人的,只填
写10人姓名,并写明工作班成员人数(如xxx等共 人),其他人员姓名写入附页。“共 入”的总人数包括工作负责人。有监护人的应明确监护人。 150. 151. 152. 153.
“工作地点”栏:写明被检修设备所在的具体地点。 “工作内容”栏:描述工作内容,要求准确、清楚和完整。
“计划工作时间”栏: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填写预计完成该项工作所需时间。 “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填写检修工作应具备的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应周密、细致,
不错项、不漏项。检修工作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以及采取隔断的安全措施,必须写入安全措施栏。不需要做安全措施则在相应栏内填写“无”,不应空白。 154.
工作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栏:根据“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栏中的要求,需要运行值
班人员执行的,由工作许可人完成安全措施后,在相应栏内做“√”记号,如不需要做安全措施的,
工作许可人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中填写“无”;需要检修作业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由工作票填写人在相应的措施后注明“检修自理”,工作负责入完成该项安全措施后,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内填写“检修自理”。 155.
“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的内容包括:由于运行方式或设备缺陷需要扩大隔断
范围的措施;运行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运行设备安全的措施;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提出的安全措施;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如无补充措施,应在该栏中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 156. 157.
“批准工作结束时间”栏:由值长根据机组运行需要填写该项工作结束时间。
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检查核对安全措施执行无误后,由许可人填写“许可工作开始
时间”并签名,然后,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名。 158. 159.
“工作票延期”栏:工作负责人填写,当班值长(单元长)或值班负责入确认签名。 “允许试运时间”及“允许恢复工作时间”栏,当班工作许可人填写并签名,工作负责人
确认签名。 160. 161.
“工作终结时间”拦;工作负责人填写并签名,工作许可人签名确认。
使用热控工作票和水力自控工作票时,“需蹲退出热工保护或启动装置名称”栏由工作负
责人填写,同时填写主保护退、投申请单,履行审批手续,并将审批单附在工作票后。 162.
“备注”栏填写内窑:需要特殊注明以及仍需说明的交待事项,如该份工作票因故未执行,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中接地线未拆除等情况的原因;中途增加工作成员的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63.
工作票的签发。工作负责人填写好工作票,交给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由工作票签发人对票
面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 164.
工作票的送达。计划工作需要办理第一种工作票的,应在工作开始前,提前一日将工作票
送达值长处,临时工作或消缺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送值长处。 165.
工作票的接收。值班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单元长(或值班负责人)应及时审查工作票全部内
容,必要时填好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名。 166.
安全措施的执行。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启停计划和值长(或单元
长)意见,由运行班长(或单元长)安排运行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167.
安全措施中如需由(电气)运行人员执行断开电源措施时,(热机)运行人员应填写停、送电
联系单,(电气)运行人员应根据联系单内容布置和执行断开电源措施。措施执行完毕,填好措施完成时间,执行人签名后,通知热机运行人员,并在联系单上记录受话的热机运行人员姓名,停电联系单保存在电气运行人员处备查,热机运行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做好记录。对于集控运行的单元机组电气倒闸操作票并经审查后即可执行。严禁口头联系或约时停、送电。 168.
现场措施执行完毕后,登记在工作票记录本中。
169. 工作许可。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对照工作票逐项检查,
确认所列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确执行。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哪些设备带电、有压力、高温、爆炸和触电危险等,双方共同签字完成工作票许可手续。 170. 171. 过程。 172.
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将工作票交其执有,开工后,严禁运行或检修人员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
工作监护。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工作全
交待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地点超过两小时者,必须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173.
工作班成员变更,新加入人员必须进行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学习,由工作负责
人在两张工作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变更原因、变更人员姓名、时间并签名。 174.
工作负责人变更,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变更手续。
工作负责入的变更情况应记入运行值班日志。 175.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
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应符合工作票的要求,方可工作。当无工作负责人带领时,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176.
工作票的有效期,以值长批准的工作期限为准。工作若不能按批准工期完成时,工作负责
人必须提前2h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申请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177.
工作票实施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原则。运行、检修主管部门应是确保工作票正确实
施的最终责任部门。安全监督部门是工作票的监督考核部门,对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178. 179. 180.
发电企业领导应定期组织综合分析执行工作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已执行的工作票应由各单位指定部门按编号顺序收存,至少保存3个月。
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职责是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
完善、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181.
工作票中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职责: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
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182.
工作票管理中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职责: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安全措施确已完善
和正确地执行、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等。 183.
工作票管理值班负责人(运行班长、单元长)的安全职责:对工作票的许可至终结程序执行
负责、对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完备、正确执行负责、对工作结束后的安全措施拆除与保留情况的
准确填写和执行情况负责。 184.
工作票管理中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职责:工作前认真学习安全工作规程、运行和检修工艺规
程中与本作业项目有关规定、参加危险点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严格落实、遵守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确保自身、他人和设备安全。 185.
工作票管理中值长的安全职责:负责审查检修工作的必要性,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
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对批准检修工期,审批后的工作票票面、安全措施负责、不应批准没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的工作票。 186.
各种运煤设备在许可开始检修工作前,运行值班人员必须将电源切断并挂上警告牌。检修
工作完毕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工作场所已经清理完毕,所有检修人员已离开,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187.
检修工作处所如有裸露的电线,应认为是带电的,不准触碰。对可能触到的裸露电线,应
在检修工作开始前由电气人员拉开电源和上锁,并将该线挂上接地线接地。 188.
严禁在可能突然下落的设备(如抓斗、吊斗等)下面进行工作或行走。必需在这些设备下面
进行检修等工作时,应先做好防止突然下落的安全措施。 189. 190.
不准在有煤块掉落的地方通行或工作,并在周围设置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
斗轮机、皮带等贮运煤设备开动前,必须进行音响警示,管理部门应对持续时间、间隔时
间、次数等进行详细规定。 191.
在铁道与汽车道或人行道的交叉地点应设有“小心火车”的标示牌。如交叉地点为交通要
道,必须设拦路杆,并有专人管理,在机车到来前及时放下。 192.
卸煤沟、储煤场等处应装有音响信号,使卸煤工人及时知道机车到来。机车在摘钩并离开
前,卸煤工人不准靠近车辆。 193.
在铁道附近进行工作可能影响调车作业或行车安全时,工作负责人应事先与调车人员联系,
作好安全措施,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 194. 195.
储煤场应有良好的照明、排水沟和消防设备,消防车辆的通路应畅通。
卸煤沟或卸煤孔上应盖有坚固的箅子,卸煤时不准拿掉。箅子的网眼不宜大于200mm×
200mm。 196.
堆取煤时,应随时注意保持煤堆有一定的边坡,避免形成陡坡(不宜超过60°),以防坍塌
伤人。在工作中如发现有形成陡坡的可能时,应采取措施加以消除。对已经形成的陡坡,在未消除以前,禁止人员和车辆从上部或下部靠近陡坡。 197.
所有运煤机(如龙门抓煤机、坦克抓煤机、扒煤机、推煤机、斗轮机、螺旋卸煤机、翻车机
等)应保持完好,并应定期进行检修和试验。刹车装置不正常或有其他重大缺陷时应禁止使用。 198.
斗轮机、桥式龙门抓煤机等转动机械停止工作时,必须将轮斗放置有可靠支点的位置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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