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GDP有水分吗_.txt-两个人同时犯了错,站出来承担的那一方叫宽容,另一方欠下的债,早晚都要还。-不爱就不爱,别他妈的说我们合不来。 中国的GDP有水分吗?
在许多人看来,这是一个很弱智的问题:难道中国的GDP没水分吗?这之中,有专家,也有普通百姓。笔者曾在讲座时就此提问听众,几乎98%的回答都是肯定的。偶有一两位听众NO,我便会说:恭喜你,答对了!
当然,我并不认为中国的官方统计数据是准确的。数字出官、官出数字,这已不是秘密;各地GDP增速年年超中央数据,一直备受质疑。多年前关于GDP虚报的段子更是多多。譬如,一个农民养了几头牛,报上去便变成几十头甚至几百头了。当时,我曾问过一些乡镇干部,你们数字是怎么统计的,他们几乎都笑了。正因为积累了这样多的经验,坚信中国GDP有水分,几乎已成国人共识。但是,如果深入分析一下就会发现:中国的统计数字问题多不假,但其最大问题恰恰是统计不足而非过度。换言之,中国的GDP,不仅没水分,反倒是被严重甩干的。其下,是我的论证。
一、为什么2004年以来的中国GDP增幅是可信的?
2004年,我国进行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得出了该年GDP总量为159878亿元的结论。同时,该次普查中,国家统计局对各地90年代初甚至80年代虚报的数一刀两断,做了切割。这表明,2004年之后,中国的GDP统计质量有所提高,虚报现象受到遏制,此后逐年递增的GDP数字应该是可信的。
但应然不是实然。特别是2004年以来中国GDP的持续高增长率,不能不令人生疑。我们当然没证据直接证明中国GDP增速的真实性,但是,却有一个间接证实其可信性的路径,这就是中国税收的同步超高增长率。现将2004年-2009年中国GDP和税收增长率并列如下(其
中GDP数据是调整后的):
以上数据显示,除2009年度因应对金融危机造成税收增幅缩小外(2010年上半年又反弹回来),其余年份,中国的税收增速大都是GDP增速的一倍。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GDP统计涵盖一、二、三产,而中国的一产比重不小、年增速却有限,这就拖了GDP的后腿。特别在2006年后,一产基本免税,税收主要来自二、三产,而这些年正是中国外向型经济发力的年份,这便出现了像2007年税收增速为GDP增速2.41倍的奇迹。
学界对中国税收如此增长是否合理,一直有争论,但却从未有人怀疑过这些数字的真实性。GDP可以吹牛,税收却不可吹牛,也无法吹牛。因为收入国库的税款,必须是真金白银。正因为懂得吹牛要上税的道理,所以,各类市场主体在征税员面前,都绝对是谦虚收敛的。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税收增速依然倍数于GDP增速,便客观证实了中国2004年以来GDP增长率的真实性。
二、中国存在规模庞大的隐性经济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便可做出这样的假设:除一产外,凡被GDP统计的二、三产领域,大都应被税收所覆盖。道理很简单,如果在二、三产中还存在大量被GDP统计却逃脱税收的领域,那么,GDP增速应相对提高、税收增速应相对降低,便不会出现后者连年倍数于前者的情况了。如果这一假设成立,那么,凡属税收盲区的隐性经济活动,理论上都应是GDP统计黑洞;只要我们能证明中国隐性经济规模足够大,中国GDP被严重低估这一事实判断便可成立。
当下中国存在哪些隐性经济活动呢?我分非法的黑色经济与未必非法却无税的灰色经济两大类列举:
(一)黑色经济
黑色经济活动虽非法,却依然是经济活动,产生消费、刺激生产,客观上应给予正视。
(1)黄赌毒。中国存在着严重的黄赌毒现象,这是客观事实,无须多论。
(2)假盗非。尽管年年打假、打非、反盗版,但目前各种非法、盗版、假冒产品的生产销售活动依然非常猖獗。分析起来,它们之间还有所区别:有些非法出版物的生产过程可能在地上(被征税),其销售渠道则在地下(为税收盲区);有些假冒产品(如假酒、假烟、假文物)生产过程在地下,其销售渠道却可能在地上(有些宾馆也卖假酒、拍卖会也卖假画);而假发票或盗版光碟的生产销售过程皆在地下。显然,只有地下部分才属隐性经济。
(3)钱权交易。这里说钱权交易不笼统地说腐败,是因为贪污行为不构成经济活动。作为中国式腐败主要形式的钱权交易,尽管非法、缺德、践踏社会公平,却具有完全的商品交换形态。所谓的商品,便是权力,即公权力或非公权力(包括私企职员的采购权力、医生的技术权力、教师的知识权力)。中国的钱权交易已深度融入到市场运行链条之中。譬如一个建筑商行贿,厅局长之外,各职能部门的处长、科长、科员,凡与权沾边儿的,通常人人多少有份儿。中小官员拿到钱后不会埋起来,而是继续消费,或进行新的钱权交易:给医生送红包、给孩子老师送礼等等。医生和老师拿到钱,也会继续消费或送礼这样,中国的钱权交易既构成我所谓的第1.5次分配(不属于第一次市场分配,也不属于第二次福利分配),又发挥着刺激消费的效能,不可小视。
(二)灰色经济
所谓灰色经济,亦即属于税收盲区的经济活动。搜索它们的存在并概括分类,非常不易。以下初步归类可能挂一漏万。
(1)街头贸易。近年来我国城镇街头突然出现的那些开着卡车、面包车、轿车经商者,他们的一辆车就是一商铺,其营业额远非昔日街头小贩可比。小商贩不征税合理,但这类街头贸易逃税经营却不合理。
(2)家教市场。现在的家教课程不仅是外语、数学,还包括奥数、作文、表演、书法、舞蹈、音乐、滑板、棋类等各门类艺术、体育。有些缺德教师,课堂讲一半,剩下的便放到家教中。在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口号蛊惑下,中国的家教市场正在超常规发展。 #p#分页标题#e#
(3)网上交易。网上交易,包括正规网店销售,也包括通过网络实现的其他商品如盗版软件、个人信息交易、掮客交易。网上交易规模及数额甚大,目前多数尚未征税。
(4)民间金融。特指金融监管当局监管范围之外的民间金融组织、金融活动。其中,跨境买卖外汇的地下钱庄或个人倒汇行为,属非法存在,其他民间金融活动已被默许,让其合法化的尝试正在进行。
(5)艺人、学人走穴。国内演艺明星走穴已被税务机关盯住,可以不论,但城市农村一些草台班子或非著名演员走穴、参加婚丧演出,却基本处于无人监管状态。同时,著名学者四处开讲,不仅出场费在五位数以上,且由于邀请方多是各级政府,纳税者不多,也属盲区范畴。
(6)论文买卖。体现学术原创力的论文被公开买卖,这是中国高教及科研体制失败的表征。但从经济学角度讲,如此从论文写作、买卖到发表提供一条龙服务的产业链,既然已成规模,自然应正视。
(7)房租经济。在中国城镇中,购房租房已成为许多居民投资盈利方式。鉴于房租连年大幅上涨,许多人的租房收入已远高出其正式收入。对房租经济,税务部门同样监管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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