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直接对内投资纳税管理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提示】其实是对企业长期经营资产投资的纳税筹划。
三、间接投资纳税管理
我国国债利息收入免交企业所得税,当可供选择债券的回报率较低时,应将其税后投资收益与国债的收益相比,再作决策。
【例题·单选题】已知当前的国债利率为3%,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出于追求最大税后收益的考虑,该公司决定购买一种金融债券。该金融债券的利率至少应为( )。 A.2.65% B.3% C.3.75% D.4%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益免交企业所得税,而购买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购买的金融债券收益要想不小于国债的收益,其利率至少为3%/(1-25%)=4%,本题正确答案为D。
★★★ 知识点四:企业营运纳税管理 【新增知识点,无历年情况】
一、采购的纳税管理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纳税筹划 1.基本原理
一般纳税人以不含税的增值额为计税基础,小规模纳税人以不含税销售额为计税基础。 增值率高的企业,适宜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反之,适宜作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率=(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购进额)/不含税销售额 2.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设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为3%,令两类纳税人税负相同,有:
(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购进额)×17%=不含税销售额×3%
(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购进额)/不含税销售额=3%/17%=17.65%
【结论】若增值率<17.65%,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反之,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较为有利。
(二)采购对象的纳税筹划
一般纳税人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的货物,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的货物,增值税不能抵扣(由税务机关代开的除外),但价格上会有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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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9-12】甲企业为生产并销售A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现有X、Y、Z三个公司可以为其提供生产所需原材料,其中X为一般纳税人,且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Y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委托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税率为3%的发票;Z为个体工商户,目前只能出具普通发票。
X、Y、Z三家公司提供的原材料无差别,所提供的每单位原材料的含税价格分别为93.60元、84.46元和79元。A产品的单位含税售价为117元,假设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3%。
要求:从利润最大化角度考虑甲企业应该选择哪家企业作为原材料供应商。
『正确答案』
A产品的不含税单价=117÷(1+17%)=100(元) 每单位A产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7%=17(元) 由于甲企业的购货方式不会影响到企业的期间费用,所以在以下计算过程中省略期间费用。 (1)从X(一般纳税人)处购货
单位成本=93.60÷(1+17%)=80(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0×17%=13.60(元) 应纳增值税=17-13.60=3.40(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3.40×(7%+3%)=0.34(元)
单位产品税后利润=(100-80-0.34)×(1-25%)=14.75(元) (2)从Y(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货
单位成本=84.46÷(1+3%)=82(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2×3%=2.46(元) 应纳增值税=17-2.46=14.54(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14.54×(7%+3%)=1.454(元)
单位产品税后利润=(100-82-1.454)×(1-25%)=12.41(元) (3)从Z(个体工商户)处购货 单位成本=79(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0(元) 应纳增值税=17(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17×(7%+3%)=1.7(元)
单位产品税后利润=(100-79-1.7)×(1-25%)=14.48(元)
由上可知,在一般纳税人处购买原材料所获利润最大,所以应该选择X公司作为原材料供应商。
(三)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
赊购 预付 不仅可以获得推迟付款的好处,还可以在赊购当期抵扣进项税额; 不仅要提前支付货款,在付款的当期如果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被抵扣。 【提示1】在赊购、现金、预付三种购货方式的价格无明显差异时,尽可能选择赊购方式。 【提示2】在三种购货方式的价格有差异的情况下,需要综合考虑货物价格、付款时间和进项税额抵扣时间。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提示】需要认证抵扣的企业,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该尽快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购进的多用途物资应先进行认证再抵扣,待转为非应税项目时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生产的纳税管理
(一)存货计价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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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可以通过改变销售成本,继而改变所得税纳税义务在时间上的分布来影响企业价值。
长期盈利 预计将亏损或已经亏损 选择使本期存货成本最大化的存货计价方法。 使亏损尚未得到完全弥补的年度的成本费用降低,尽量使成本费用延迟到以后能够完全得到抵补的时期,以保证成本费用的抵税效果最大化。 选择使减免税期间内存货成本最小化的计价方法,尽量将存货成本转移到非处于所得税减税或免税期间 税收优惠期间。 处于非税收优惠期间 选择使存货成本最大化的计价方法,以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延迟纳税。
(二)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 1.筹划内容
固定资产计价 新增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尽可能低,如易损件、小配件单独开票作为低值易耗品入账,领用时一次或分次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折旧年限 折旧 折旧方法 处于税收优惠或亏损期间,较高估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助于其抵税效果最大化。 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后,直线法折旧和加速折旧法会对折旧的抵税收益造成不同影响。
2.筹划思路 盈利企业 新增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尽可能低,尽可能在当期扣除相关费用,尽量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法。 亏损企业和享受税收优惠的合理预计企业的税收优惠期间或弥补亏损所需年限,采用适当的折旧安排,企业 尽量在税收优惠期间和亏损期间少提折旧,以达到抵税收益最大化。 【注意】推迟利润的实现获取货币时间价值不是固定资产纳税筹划的最终目的。 【例9-13】B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购进一台机器并立即投入使用,价格为200000元,预计使用5年,残值率为5%。该机器常年处于强腐蚀状态,根据税法规定,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
(1)根据上述条件,分别采用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和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计算各年的折旧额及折旧所带来的抵税收益(计算结果保留整数)。
(2)假设每年年末B公司都有足够多的征税收入来抵扣各扣除项目,分析双倍余额递减法和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中哪一种对企业更为有利。B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10%(计算结果保留整数)。
『正确答案』(1)直线法每年折旧额:200000×(1-5%)/5=38000(元) 双倍余额递减法,其折旧率为1/5×2=40%; 第一年折旧:200000×40%=80000(元);
第二年折旧:(200000-80000)×40%=48000(元);
第三年折旧:(200000-80000-48000)×40%=28800(元)
第四、五年:(200000-80000-48000-28800-200000×5%)/2=16600(元) 年数总和法:
其折旧基数为:200000×(1-5%)=190000(元) 五年的年数总和为5+4+3+2+1=15(年);
1~5年的折旧率分别为:5/15;4/15;3/15;2/15;1/15。 各年折旧用折旧基数乘以折旧率得到。 缩短折旧年限为3年:
直线法每年折旧额:200000×(1-5%)/3=63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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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折旧额
年数 1 2 3 4 5 合计 直线法 38000 38000 38000 38000 38000 190000 双倍余额递减法 80000 48000 28800 16600 16600 190000 年数总和法 63333 50667 38000 25333 12667 190000 缩短年限折旧 63333 63333 63333 0 0 190000 各年折旧额×所得税税率(25%);得到各年折旧抵税收益 各年折旧额所带来的抵税收益 年数 1 2 3 4 5 合计 直线法 9500 9500 9500 9500 9500 47500 双倍余额递减法 20000 12000 7200 4150 4150 47500 年数总和法 15833 12667 9500 6333 3167 47500 缩短年限折旧 15833 15833 15833 0 0 47500 【结论】可见,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采用不同的折旧计提方法不会对未来5年的利润总额产生影响,但是会影响应纳税额在时间上的分布,因此,要考虑折旧抵税对公司现金流量产生的影响。 (2) 年数 1 2 3 4 5 合计 双倍余额递减法 20000 12000 7200 4150 4150 47500 缩短折旧年限 15833 15833 15834 0 0 47500 抵税差额 4167 -3833 -8634 4150 4150 折现系数 0.9091 0.8264 0.7513 0.683 0.6209 现值 3788 -3168 -6487 2835 2577 -455 可见,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与缩短折旧年限法中,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残值都一样,唯一区别在于折旧的时间分布,进而影响到所得税纳税义务的时间分布。由于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法比双倍余额递减法可以获得更多的净现值,从而企业价值更大,因此,企业应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法。 (三)期间费用的纳税筹划
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结论】应严格规划招待费的支出时间,金额巨大的招待费争取在两个或多个会计年度分别支出,以使扣除金额最多。
三、销售的纳税管理
(一)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
分期收款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委托代销商品方式下,委托方在收到销货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产生纳税义务。
【结论】在不能及时收到货款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委托代销、分期收款等销售方式,等收到代销清单或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到来时再开具发票,承担纳税义务。 (二)促销方式的纳税筹划
销售折扣 折扣销售 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不能减少增值税纳税义务。 给予消费者购货价格上的优惠,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可以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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